标题 关于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效力属性 正常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5125 发文字号 上开人社发〔2021〕31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发文机关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人事劳动、医疗保障、就业服务、社会保障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概述 关于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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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各入园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维护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开发区和谐稳定大局。按照人社部《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根治欠薪“三送服务”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发区人社局决定在园区企业内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工作,请各企业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密切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规范园区企业用工行为、提高按时足额支付农牧民工工资的自觉性,有效预防和遏制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使开发区根治欠薪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推动《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落地见效,实现《条例》从有形向有效转变,推动监管由事后向预防转变。通过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企业依法用工意识,引导农牧民工合法理性维权,切实保障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对象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投资工程项目(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作为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社会投资工程项目,重点是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企业。

三、专项检查措施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21930日至1130日)

1.广泛宣传。各企业要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政策精神,促使承包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法律责任。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要结合实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本企业尤其是外包工程项目依法支付农牧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牧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园区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

2.开展自查。各企业压实主体责任,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和在建工程项目中各级各类承包商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自查具体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尤其是农牧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和缴纳情况;外包工程队数量和在场人员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等。具体可参考附件1进行自查。

(二)专项检查阶段(2021121日至2021年春节前)。

1.多部门联动,精准摸排。开发区人社局联合旗劳动监察保障中心、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开发区建设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确保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

2.多渠道监测,精准施策。畅通农牧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结合“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应平台”等线上投诉情况、人社“12333”、司法“12348”、公安“110”报警及行业主管的举报投诉热线电话接访情况和集中排查情况,建立开发区欠薪清零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持续跟进,积极化解,防止隐患“发酵”,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强化部门联动,及时召开农民工工资清欠联席会议就各类欠薪案件进行精准施策,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欠薪企业和项目的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对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提级办理,直至销账。

5.多措施并举,依法惩处。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根治欠薪作为保民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根治欠薪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国企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做好有关材料报送工作。各企业要按时报告有关材料,202111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开发区人社局。根据攻坚行动需要,及时核查说明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同时,各企业可将典型经验做法总结报告开发区人社局进行宣传,便于其他企业学习效仿。

 

     附件:1.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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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效力属性 正常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5125 发文字号 上开人社发〔2021〕31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发文机关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人事劳动、医疗保障、就业服务、社会保障 公开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概述 关于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入园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维护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开发区和谐稳定大局。按照人社部《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根治欠薪“三送服务”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发区人社局决定在园区企业内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工作,请各企业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密切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规范园区企业用工行为、提高按时足额支付农牧民工工资的自觉性,有效预防和遏制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使开发区根治欠薪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推动《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落地见效,实现《条例》从有形向有效转变,推动监管由事后向预防转变。通过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企业依法用工意识,引导农牧民工合法理性维权,切实保障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对象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投资工程项目(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作为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社会投资工程项目,重点是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企业。

三、专项检查措施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21930日至1130日)

1.广泛宣传。各企业要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政策精神,促使承包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法律责任。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要结合实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本企业尤其是外包工程项目依法支付农牧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牧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园区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

2.开展自查。各企业压实主体责任,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和在建工程项目中各级各类承包商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自查具体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尤其是农牧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和缴纳情况;外包工程队数量和在场人员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等。具体可参考附件1进行自查。

(二)专项检查阶段(2021121日至2021年春节前)。

1.多部门联动,精准摸排。开发区人社局联合旗劳动监察保障中心、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开发区建设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确保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

2.多渠道监测,精准施策。畅通农牧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结合“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应平台”等线上投诉情况、人社“12333”、司法“12348”、公安“110”报警及行业主管的举报投诉热线电话接访情况和集中排查情况,建立开发区欠薪清零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持续跟进,积极化解,防止隐患“发酵”,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强化部门联动,及时召开农民工工资清欠联席会议就各类欠薪案件进行精准施策,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欠薪企业和项目的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对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提级办理,直至销账。

5.多措施并举,依法惩处。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根治欠薪作为保民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根治欠薪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国企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做好有关材料报送工作。各企业要按时报告有关材料,202111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开发区人社局。根据攻坚行动需要,及时核查说明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同时,各企业可将典型经验做法总结报告开发区人社局进行宣传,便于其他企业学习效仿。

 

     附件:1.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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