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4620 | 发文字号 | 上政发〔2023〕21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 信息分类 | 政办及政府文件;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
概述 |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
根据《精神卫生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求,加强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综合管理工作,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管理任务,实现信息共享,适时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情况,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闫丽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秦 刚 上海庙镇派出所所长
巴嘎那 上海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莫日根塔娜 布拉格社区卫生院院长
徐 成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陈 慧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 睿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杨慧佳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乌兰其其格 上海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络员
巴图那顺 布拉格社区卫生院联络员
上海庙镇派出所各片区民警
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包村干部、网格员
各嘎查村乡村医生
二、工作职责
(一)各小组成员间要加强协作,熟悉各自的联系方式,及时保持沟通,协同随访患者。
(二)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和登记工作。
(三)全面了解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解决患
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
标题 |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 效力属性 | 正常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4620 | 发文字号 | 上政发〔2023〕21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
发文机关 |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 信息分类 | 政办及政府文件;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
概述 |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
根据《精神卫生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求,加强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综合管理工作,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管理任务,实现信息共享,适时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情况,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闫丽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秦 刚 上海庙镇派出所所长
巴嘎那 上海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莫日根塔娜 布拉格社区卫生院院长
徐 成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陈 慧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 睿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杨慧佳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乌兰其其格 上海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络员
巴图那顺 布拉格社区卫生院联络员
上海庙镇派出所各片区民警
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包村干部、网格员
各嘎查村乡村医生
二、工作职责
(一)各小组成员间要加强协作,熟悉各自的联系方式,及时保持沟通,协同随访患者。
(二)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和登记工作。
(三)全面了解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解决患
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