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敖勒召其镇党委 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敖勒召其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效力属性 正常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1468 发文字号 敖党发〔2024〕20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发文机关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信息分类 乡镇文件;民政、扶贫、民族事务、退役军人事务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概述 敖勒召其镇党委 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敖勒召其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敖勒召其镇党委 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敖勒召其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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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

  

敖勒召其镇党委  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敖勒召其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敖勒召其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敖勒召其镇委员        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

    2024719

敖勒召其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第一章  基本情况

    敖勒召其镇建于198310月,是鄂托克前旗政府在地,也是鄂托克前旗政治、文化、交通和商贸中心。全镇下辖12个嘎查村、7个社区,常住人口5.2万人(农牧业人口1.6万人)。土地总面积1621平方公里,属于典型的农牧结合乡镇地处旗境中部,东邻昂素镇,南接城川镇,西北连上海庙镇,西南与宁夏盐池县接壤,交通便利境内有盐鄂高速、敖东高速、敖银线等道路过境。地势西高东低,平均海拔1260米。

按照“全域调整优一产”思路,打破“西农东牧”孤立的产业格局,大力推行“以农养牧,以牧促农、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模式,以乡村振兴战略统领农牧业发展全局,坚持绿色导向,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引导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推动实现“农牧”相融“种养”双赢。全镇耕地面积21万亩,全镇节水灌溉面积达20.4万亩,占农业种植面积的97%,耕种播收机械化程度达90%。全镇种植经济作物达2.5万亩。加快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培育肉牛肉羊、绒山羊、果蔬种植、机械化等各类示范户195户,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35家,推行“户繁企育”联农带农模式,升级打造“鸿野”“人人益”“宏山塘香菇”“草原侠”“蒙食圈”等“敖字号”品牌,农畜产品远销浙江、湖南、广东、重庆、四川、湖北等地,实现农畜产品“走出去”。年牲畜饲养总量达29万头(只),其中肉牛1万头、肉羊28万只,牲畜良种率达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农业经营效益不断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2023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8136元。

坚持规划先行,按照旗委政府关于合理城乡空间布局的统一部署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保留乡村风貌和乡土味道的要求,立足生态涵养区内核,做优做细生态资源评估,严守核心生态空间,国土空间规划逐步完善,统筹安排143.8万元专项资金推动全镇12个嘎查村全面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乡村建设更加科学有序。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日趋完善,建制村公路通畅率达100%,通组路建设有序推进。农村牧区安全饮水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基本解决了饮水安全问题。电力供应能力显著提升,电力入户率达到100%,动力电自然村全覆盖。宽带、移动通信网络实现村村通、户户通。煤改电、气化鄂前旗有序推进。全镇水资源和水生态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水土保持成效显著,农田水利建设快速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基本形成。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农村垃圾就地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加强秸秆转饲料、农肥转肥料、塑料薄膜滴灌管回收利用,测土配方减肥减药等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全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个、垃圾填埋场1个和闪蒸矿化炉1处。12个嘎查村现设立垃圾投放点220个,发放垃圾箱220个,投入垃圾清运车7辆,成立保洁队14支,基本实现环境卫生设施全覆盖。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农药化肥使用量继续实现“负增长”,农牧民文化生活不断丰富,乡风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乡村治理情况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和政治核心作用,全镇450余名党员干部与群众形成帮扶共同体,9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下沉一线,包联19个嘎查村社区,将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资源优势下沉到嘎查村社区,全镇一类嘎查村党组织达到100%,软弱涣散党组织实现动态清零。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两委”成员党员占比达到87%,在各嘎查村储备后备干部37名,发展预备党员17名,为产城融合发展示范镇创建提供坚实保障。12个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突破20万元,7个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实现了零的突破,有效巩固壮大嘎查村、社区现有集体经济产业。强化基层社会治理,高标准打造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协助组织,在19个嘎查村社区组建了调解委员会,全镇90%以上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坚持“塑形”与“铸魂”并进,持续加大投入,完善嘎查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篮球场等文化设施,配备设备设施。全镇建成“草原书屋”17家,文化室17间、社区篮球场4个,数字电视已进村入户。先后荣膺“全国重点镇”、内蒙古自治区“五个好”乡镇党委、“六星级文明城镇”“卫生先进镇”、鄂尔多斯市“十佳苏木乡镇党委”“文化示范镇”等荣誉,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党对“三农三牧”工作的全面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走好新路子、建设先行区,打造自治区乡村振兴样板区。坚持生态优先持续改善农村牧区面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坚持深化改革激发乡村内生发展动力,坚持建立健全机制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坚持党建引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坚持守住底线做好衔接,谱写敖勒召其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与群众主体相统一。继续坚持中央统筹自治区负总责市旗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深化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充分发挥致富带头人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坚持守住底线与衔接推进相统一。继续优化和调整脱贫攻坚期间的帮扶政策措施,保证脱贫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系统性。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三个加大力度”总体要求,做好在产业、就业、住房、生态、健康、医疗、综合保障等各个领域系列政策措施的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梯次推进,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强化政策的可持续性。

——坚持因地制宜与分类推进相统一。科学把握乡村自然禀赋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挖掘嘎查村特质,突出个性发展,依据敖勒召其镇具体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确定不同区域的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方向和重点,不搞统一模式,杜绝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坚持保护生态环境与高质量发展相统一。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引领农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优化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坚持种养结合、为养而种、以种促养、以养增收,稳粮优经扩饲,稳羊增牛兴奶强绒,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高标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帮扶相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行政推动,把保护和增进农牧民权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根本。完成农牧民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确权工作,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坚持社会市场协同,整合社会资源,尊重市场规律,最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三)目标任务

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农村牧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确保过渡期内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牧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牧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收入增速,脱贫人口与当地农牧民的收入比、脱贫地区农牧民与全国农民的收入比不断提高。逐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

第三章  重点工作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为主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调整完善政策支持,实现常态化排查比对、动态化监测、精准化帮扶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形成快速发现、及时监测、动态管理、精准帮扶、动态清零的防返贫监测帮扶体系,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1)优化监测方式和程序。坚持“有进有出、及时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采取农牧户自主申报、联户干部排查、社会监督发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防返贫致贫监测工作。实施入户和授权、评议公示、数据比对、审核公告、系统管理和绿色通道简化的识别程序,确保监测程序公开、公正、透明。

2)精准落实帮扶政策。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综合监测对象风险类型、劳动能力和个人发展意愿等情况精准落实帮扶政策,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帮扶、金融帮扶、教育帮扶、健康帮扶、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综合保障帮扶、社会帮扶和扶志扶智等帮扶措施,以及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开展针对性帮扶。

3)严格把握退出质量关口。按照“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风险消除标准,规范履行风险消除程序,防止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确保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风险消除标准。监测对象精准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收入持续稳定、大额刚性支出问题得到稳定解决4项指标全部达标,以及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失,可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风险消除要求。监测对象不得当月识别、当月标注风险消除,收入持续稳定不少于6个月的监测对象才能消除风险,风险自然消除对象除外。监测对象整户无劳动能力,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风险消除后续管理。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脱贫不稳定户除外。已落实的小额信贷、公益性岗位、医疗救助、教育帮扶等帮扶措施,按行业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周期进行调整。

2.持续巩固基本保障成果稳定政策,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构建体系,推动各项政策保持基本稳定全面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

巩固拓展义务教育保障成果

1)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持续加强镇党委政府与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体系建设,健全数据共享和比对机制,开展精准摸排,实施台账管理,持续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

2)健全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旗级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按规定享受相应资助。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对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和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信息数据库,落实各项学生教育资助和送教上门等帮扶政策。

巩固拓展基本医疗保障成果

1)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依托防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强化风险动态监测,将稳定脱贫人口和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众医疗费用支出纳入预警监测机制,精准落实帮扶救助措施。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困难人口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农村牧区常住人口4种慢病患者,做到“应签尽签”。

2)完善脱贫人口医疗保障政策。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完善个人参保缴费资助政策,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

3)有效提升乡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补齐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短板,优化镇、嘎查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的基层医疗机构设置,进一步改善设施条件,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

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成果

1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从严执行农村牧区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制度,加强日常维修管护,及时掌握房屋安全情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相关的改造措施,确保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住房安全。实施嘎查村危房定期排查、分类鉴定,建立住房安全问题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对动态产生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脱贫户、农村牧区低收入家庭等,鉴定为CD级的房屋,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并实施改造。

2)多渠道解决农牧户住房安全问题。通过农牧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补助方式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鼓励各地采取统建农村牧区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牧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巩固拓展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1)加强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全面落实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属地责任,加强对供水薄弱地区、脱贫地区、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和供水易反复人群的饮水安全状况动态监测,不间断开展摸排,找准农村牧区供水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2)实施农村牧区安全饮水保障工程。综合考虑农村牧区供水工程规模、嘎查村人口变化、供水能力等因素,做好用水供需平衡分析,加强水源调度和优化配置,解决水源不稳定的问题。

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

1)保持兜底保障政策衔接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

2)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完善基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会救助。

3.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帮扶工作为切实做好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聚焦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因地制宜扶持发展后续产业,有效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持续提升后续配套设施社区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增收。

1精准发展后续产业。立足当地资源禀赋支持发展适合搬迁群众的特色后续产业,充分发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

2做好后续就业帮扶。开展外出就业精准对接,建立旗三级就业信息台账,全程跟踪对接、点对点服务。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企业订单、移民选单、政府买单等方式,分类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移民就业创业技能和素质。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充分利用本地特色资源,新建、改(扩)建、提升一批配套产业园区,吸纳搬迁群众就业。

3完善后续基础设施配套。坚持“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原则,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同步建好搬迁社区、产业园区、生态绿地。

4强化安置区社区治理。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区基层组织架构,建立领导联点、干部联户、党员结对、党员志愿者服务的帮扶体系。提高搬迁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强化搬迁群众就业、就学、就医、养老、社保、法律咨询等各类协调服务,畅通搬迁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4.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监管优化完善扶贫项目资产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推动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挥效益。

强化扶贫项目资产摸底和确权登记

1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全面摸底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结对帮扶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定点帮扶资金以及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分类管理。

2有序推进确权登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对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对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对到户类资产,归农牧户所有。对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

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运营

1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对公益性资产,按照“所有权与管护权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管护主体,明确责任单位和管护人责任。对到户类资产,主要由农户自行确定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村级组织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帮扶。

2)严格收益分配使用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对制度未予以明确规定的,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确保全过程规范、公开。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分门别类,公平分配,全面激发脱贫群众和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众内生动力,严禁采取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进行收益分配。建立健全受益对象动态调整制度,根据脱贫人口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开展受益对象动态调整。适当调整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对象及比例规定,促进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对象由脱贫户向村集体成员转变,防止出现补助过度,持续发挥产业发展的益贫性,逐步建立促进农牧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

3严格扶贫项目资产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对以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二)有序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效衔接

1.推进政策衔接

1推进财政投入政策衔接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动态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持续提高财政投入精准度,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针对性倾斜,加大农村牧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才振兴以及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保障。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地方可支配财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

2推进金融服务政策衔接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乡村振兴发展基金和公益基金,调动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发展。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延续工作,加强续贷和展期管理,创新信贷服务方式,确保应贷尽贷,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

3推进土地支持政策衔接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应保尽保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推进农村牧区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守住全市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

4推进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进一步健全各类人才扎根基层、服务乡村的激励保障机制,细化落实鼓励举措。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组团帮扶活动。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培养制度,深入推进“春潮行动”,加强新生代农牧民培训,积极培育农村牧区青年创客、电商带头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能手等人才,推动乡村各项事业协同发展。

2.推进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衔接

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

1)促进优势产业提档升级。积极争取上级衔接资金,重点扶持优势特色农牧业集群化发展,做强做优绒山羊、肉羊、肉牛、瓜果蔬菜、玉米等优势主导产业,推进各产业向优势地区集中,形成产业集群;巩固建设一批标准化种养基地、良种繁育基地和现代农牧业产业园,打造肉羊产业强镇。

2)推动乡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全镇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重点要投向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领域,推动乡村产业一体化、多样化、可持续,为脱贫人口“两高于”目标提供动力。延伸农牧业产业链。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延长产业链,提升农畜产品附加值。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保鲜、贮藏、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减少产后损失,调整供应周期。大力推进农畜产品深精加工聚集区、产业园、工业园建设,打造一批农畜产品深精加工示范基地。

完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

1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围绕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发展后劲足、产品竞争力强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龙头企业群体。充分借鉴碧桂园新农村示范村等典型案例,着力打造3-5个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引导民营企业“返乡回村”,深度参与乡村振兴,探索形成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乡村振兴的鄂尔多斯模式。创新小农牧户和现代农牧业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党支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民”“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牧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企业全方位服务+农牧民生产+订单收购”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让农牧民深度参与全产业链生产、加工、销售环节。

2支持嘎查村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推动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人文历史等不同条件,整合农村牧区闲置或低效利用的资金、资产、资源等各类资源要素,以股份合作制方式对外投资经营主体,盘活农村牧区资源要素,通过资源型、资产型、合作型、项目型等多种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1)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加强扶贫车间和扶贫产业园建设,发展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着力构建产业利益联结机制,持续促进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定就业。做好公益岗位评估续约,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合理有序扩大岗位规模,优先安排脱贫人口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参与农田水利、村庄道路、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建设,更多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获取劳务报酬。“以工代赈”用于劳务报酬的比例不低于10%,并酌情适当提高。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当地企业,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脱贫人口等人数达到现行政策要求比例的,及时兑付相关优惠贷款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按规定落实好税费减免、创业用地、融资服务、人才支持、创业服务等扶持政策,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按现行规定执行。

2)稳定外出务工规模。完善农村牧区转移就业监测系统,建立脱贫人口外出就业需求数据库,加强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统计,提高外出就业精细化帮扶水平,落实国家就业补贴政策,拓宽脱贫人员就业渠道,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健全劳务输出对接协调机制,持续办好就业援助活动,建立劳动力状况调查和输入输出地对接机制,强化地区间劳务对接。培育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有序推进农牧区劳动力外出就业。

3)健全就业帮扶机制。推动旗、镇、嘎查村“三级”联动发展,拓展帮扶就业渠道。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不变。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行动,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农村牧区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农牧民工培训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农牧民工“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实施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提质扩容计划。

促进农村牧区消费升级

1)完善农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配套。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农村牧区农副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提升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实施大仓储带动战略,进一步完善运输与配送网络,推动物流园区模式全面升级,促进交易、运输、配送等多种物流业态发展。打造现代乡村振兴综合型物流园,创建大物流带动下的商贸集散地。依托地方特色农畜产品和工业品资源、交易集散优势,加快实施农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冷链物流节点,鼓励龙头企业依托物流枢纽建设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开展冷链配送,逐步破解农畜产品季节性产出导致的供应不稳定问题。加快完善旗、镇、嘎查村“三级”农村牧区物流体系。

2)深化企地合力助推消费帮扶行动。坚持企地合力的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筑牢产销一体、订单链接、协同合作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农产品信息平台与农产品产销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的优势互补、统筹供应,紧盯市场和央企国企民企需求,精准把握本地农畜产品的供需状况,搭建企地合力、展洽会、电商、包联专区等多种平台,通过定点销售、不定期签约等多种方式,增加农畜产品销售,促进农牧民稳定增收,确保各方长期持续受益。

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按照“脱贫之后,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前提下,稳妥过渡,主动谋划、积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1)提升整体发展水平。加强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倾斜力度,支持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推动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联农带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基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配套服务,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2)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依据地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将嘎查村划分为示范引领、重点帮扶和整体推进三类,统筹规划产业发展,着力提升镇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镇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分类指导,引导不同类型嘎查村找准发展路径、发挥自身优势,走出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

第四  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加强工作统一调度。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旗区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抓乡村振兴摆上优先位置,真正变成“一把手”工程。在高职院校挂牌鄂尔多斯乡村振兴学院,成立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研究院,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产业振兴参与机制,加强政策研究与贯彻执行。加强两级乡村振兴部门建设,强化行政职能和人员力量配备,把乡村振兴一线作为锻炼干部的主阵地。

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体系衔接,完善乡村振兴相关部门的统筹、协作机制,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建设,在工作力量、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全面、协调、一体化推进。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继续完善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等制度,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继续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凝心聚力和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事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强化社会帮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政府与慈善救助组织和公益组织衔接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完善监督管理。支持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立足自身优势开展帮扶活动,加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力度,组织动员民营企业、商协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探索村企合作共赢、利益共享的新模式。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监督评估,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四、严格督导考核制定可量化和操作性强的考核指标体系,压实旗区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纳入旗区党政领导班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成立督查推进组,制定约谈办法,跟进督查工作进度。

五、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措施。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注重选树典型,深入报道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全社会营造乘势而上、埋头苦干、锐意进取的深厚氛围,形成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合力。

 

 

 

  敖勒召其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71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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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敖勒召其镇党委 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敖勒召其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效力属性 正常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1468 发文字号 敖党发〔2024〕20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发文机关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信息分类 乡镇文件;民政、扶贫、民族事务、退役军人事务 公开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概述 敖勒召其镇党委 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敖勒召其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敖勒召其镇党委 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敖勒召其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20

  

敖勒召其镇党委  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敖勒召其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敖勒召其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敖勒召其镇委员        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

    2024719

敖勒召其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第一章  基本情况

    敖勒召其镇建于198310月,是鄂托克前旗政府在地,也是鄂托克前旗政治、文化、交通和商贸中心。全镇下辖12个嘎查村、7个社区,常住人口5.2万人(农牧业人口1.6万人)。土地总面积1621平方公里,属于典型的农牧结合乡镇地处旗境中部,东邻昂素镇,南接城川镇,西北连上海庙镇,西南与宁夏盐池县接壤,交通便利境内有盐鄂高速、敖东高速、敖银线等道路过境。地势西高东低,平均海拔1260米。

按照“全域调整优一产”思路,打破“西农东牧”孤立的产业格局,大力推行“以农养牧,以牧促农、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模式,以乡村振兴战略统领农牧业发展全局,坚持绿色导向,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引导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推动实现“农牧”相融“种养”双赢。全镇耕地面积21万亩,全镇节水灌溉面积达20.4万亩,占农业种植面积的97%,耕种播收机械化程度达90%。全镇种植经济作物达2.5万亩。加快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培育肉牛肉羊、绒山羊、果蔬种植、机械化等各类示范户195户,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35家,推行“户繁企育”联农带农模式,升级打造“鸿野”“人人益”“宏山塘香菇”“草原侠”“蒙食圈”等“敖字号”品牌,农畜产品远销浙江、湖南、广东、重庆、四川、湖北等地,实现农畜产品“走出去”。年牲畜饲养总量达29万头(只),其中肉牛1万头、肉羊28万只,牲畜良种率达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农业经营效益不断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2023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8136元。

坚持规划先行,按照旗委政府关于合理城乡空间布局的统一部署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保留乡村风貌和乡土味道的要求,立足生态涵养区内核,做优做细生态资源评估,严守核心生态空间,国土空间规划逐步完善,统筹安排143.8万元专项资金推动全镇12个嘎查村全面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乡村建设更加科学有序。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日趋完善,建制村公路通畅率达100%,通组路建设有序推进。农村牧区安全饮水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基本解决了饮水安全问题。电力供应能力显著提升,电力入户率达到100%,动力电自然村全覆盖。宽带、移动通信网络实现村村通、户户通。煤改电、气化鄂前旗有序推进。全镇水资源和水生态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水土保持成效显著,农田水利建设快速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基本形成。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农村垃圾就地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加强秸秆转饲料、农肥转肥料、塑料薄膜滴灌管回收利用,测土配方减肥减药等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全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个、垃圾填埋场1个和闪蒸矿化炉1处。12个嘎查村现设立垃圾投放点220个,发放垃圾箱220个,投入垃圾清运车7辆,成立保洁队14支,基本实现环境卫生设施全覆盖。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农药化肥使用量继续实现“负增长”,农牧民文化生活不断丰富,乡风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乡村治理情况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和政治核心作用,全镇450余名党员干部与群众形成帮扶共同体,9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下沉一线,包联19个嘎查村社区,将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资源优势下沉到嘎查村社区,全镇一类嘎查村党组织达到100%,软弱涣散党组织实现动态清零。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两委”成员党员占比达到87%,在各嘎查村储备后备干部37名,发展预备党员17名,为产城融合发展示范镇创建提供坚实保障。12个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突破20万元,7个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实现了零的突破,有效巩固壮大嘎查村、社区现有集体经济产业。强化基层社会治理,高标准打造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协助组织,在19个嘎查村社区组建了调解委员会,全镇90%以上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坚持“塑形”与“铸魂”并进,持续加大投入,完善嘎查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篮球场等文化设施,配备设备设施。全镇建成“草原书屋”17家,文化室17间、社区篮球场4个,数字电视已进村入户。先后荣膺“全国重点镇”、内蒙古自治区“五个好”乡镇党委、“六星级文明城镇”“卫生先进镇”、鄂尔多斯市“十佳苏木乡镇党委”“文化示范镇”等荣誉,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党对“三农三牧”工作的全面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走好新路子、建设先行区,打造自治区乡村振兴样板区。坚持生态优先持续改善农村牧区面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坚持深化改革激发乡村内生发展动力,坚持建立健全机制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坚持党建引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坚持守住底线做好衔接,谱写敖勒召其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与群众主体相统一。继续坚持中央统筹自治区负总责市旗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深化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充分发挥致富带头人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坚持守住底线与衔接推进相统一。继续优化和调整脱贫攻坚期间的帮扶政策措施,保证脱贫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系统性。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三个加大力度”总体要求,做好在产业、就业、住房、生态、健康、医疗、综合保障等各个领域系列政策措施的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梯次推进,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强化政策的可持续性。

——坚持因地制宜与分类推进相统一。科学把握乡村自然禀赋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挖掘嘎查村特质,突出个性发展,依据敖勒召其镇具体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确定不同区域的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方向和重点,不搞统一模式,杜绝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坚持保护生态环境与高质量发展相统一。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引领农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优化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坚持种养结合、为养而种、以种促养、以养增收,稳粮优经扩饲,稳羊增牛兴奶强绒,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高标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帮扶相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行政推动,把保护和增进农牧民权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根本。完成农牧民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确权工作,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坚持社会市场协同,整合社会资源,尊重市场规律,最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三)目标任务

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农村牧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确保过渡期内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牧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牧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收入增速,脱贫人口与当地农牧民的收入比、脱贫地区农牧民与全国农民的收入比不断提高。逐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

第三章  重点工作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为主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调整完善政策支持,实现常态化排查比对、动态化监测、精准化帮扶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形成快速发现、及时监测、动态管理、精准帮扶、动态清零的防返贫监测帮扶体系,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1)优化监测方式和程序。坚持“有进有出、及时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采取农牧户自主申报、联户干部排查、社会监督发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防返贫致贫监测工作。实施入户和授权、评议公示、数据比对、审核公告、系统管理和绿色通道简化的识别程序,确保监测程序公开、公正、透明。

2)精准落实帮扶政策。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综合监测对象风险类型、劳动能力和个人发展意愿等情况精准落实帮扶政策,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帮扶、金融帮扶、教育帮扶、健康帮扶、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综合保障帮扶、社会帮扶和扶志扶智等帮扶措施,以及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开展针对性帮扶。

3)严格把握退出质量关口。按照“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风险消除标准,规范履行风险消除程序,防止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确保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风险消除标准。监测对象精准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收入持续稳定、大额刚性支出问题得到稳定解决4项指标全部达标,以及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失,可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风险消除要求。监测对象不得当月识别、当月标注风险消除,收入持续稳定不少于6个月的监测对象才能消除风险,风险自然消除对象除外。监测对象整户无劳动能力,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风险消除后续管理。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脱贫不稳定户除外。已落实的小额信贷、公益性岗位、医疗救助、教育帮扶等帮扶措施,按行业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周期进行调整。

2.持续巩固基本保障成果稳定政策,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构建体系,推动各项政策保持基本稳定全面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

巩固拓展义务教育保障成果

1)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持续加强镇党委政府与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体系建设,健全数据共享和比对机制,开展精准摸排,实施台账管理,持续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

2)健全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旗级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按规定享受相应资助。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对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和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信息数据库,落实各项学生教育资助和送教上门等帮扶政策。

巩固拓展基本医疗保障成果

1)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依托防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强化风险动态监测,将稳定脱贫人口和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众医疗费用支出纳入预警监测机制,精准落实帮扶救助措施。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困难人口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农村牧区常住人口4种慢病患者,做到“应签尽签”。

2)完善脱贫人口医疗保障政策。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完善个人参保缴费资助政策,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

3)有效提升乡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补齐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短板,优化镇、嘎查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的基层医疗机构设置,进一步改善设施条件,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

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成果

1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从严执行农村牧区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制度,加强日常维修管护,及时掌握房屋安全情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相关的改造措施,确保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住房安全。实施嘎查村危房定期排查、分类鉴定,建立住房安全问题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对动态产生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脱贫户、农村牧区低收入家庭等,鉴定为CD级的房屋,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并实施改造。

2)多渠道解决农牧户住房安全问题。通过农牧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补助方式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鼓励各地采取统建农村牧区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牧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巩固拓展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1)加强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全面落实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属地责任,加强对供水薄弱地区、脱贫地区、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和供水易反复人群的饮水安全状况动态监测,不间断开展摸排,找准农村牧区供水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2)实施农村牧区安全饮水保障工程。综合考虑农村牧区供水工程规模、嘎查村人口变化、供水能力等因素,做好用水供需平衡分析,加强水源调度和优化配置,解决水源不稳定的问题。

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

1)保持兜底保障政策衔接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

2)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完善基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会救助。

3.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帮扶工作为切实做好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聚焦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因地制宜扶持发展后续产业,有效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持续提升后续配套设施社区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增收。

1精准发展后续产业。立足当地资源禀赋支持发展适合搬迁群众的特色后续产业,充分发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

2做好后续就业帮扶。开展外出就业精准对接,建立旗三级就业信息台账,全程跟踪对接、点对点服务。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企业订单、移民选单、政府买单等方式,分类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移民就业创业技能和素质。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充分利用本地特色资源,新建、改(扩)建、提升一批配套产业园区,吸纳搬迁群众就业。

3完善后续基础设施配套。坚持“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原则,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同步建好搬迁社区、产业园区、生态绿地。

4强化安置区社区治理。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区基层组织架构,建立领导联点、干部联户、党员结对、党员志愿者服务的帮扶体系。提高搬迁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强化搬迁群众就业、就学、就医、养老、社保、法律咨询等各类协调服务,畅通搬迁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4.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监管优化完善扶贫项目资产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推动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挥效益。

强化扶贫项目资产摸底和确权登记

1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全面摸底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结对帮扶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定点帮扶资金以及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分类管理。

2有序推进确权登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对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对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对到户类资产,归农牧户所有。对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

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运营

1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对公益性资产,按照“所有权与管护权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管护主体,明确责任单位和管护人责任。对到户类资产,主要由农户自行确定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村级组织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帮扶。

2)严格收益分配使用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对制度未予以明确规定的,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确保全过程规范、公开。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分门别类,公平分配,全面激发脱贫群众和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众内生动力,严禁采取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进行收益分配。建立健全受益对象动态调整制度,根据脱贫人口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开展受益对象动态调整。适当调整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对象及比例规定,促进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对象由脱贫户向村集体成员转变,防止出现补助过度,持续发挥产业发展的益贫性,逐步建立促进农牧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

3严格扶贫项目资产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对以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二)有序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效衔接

1.推进政策衔接

1推进财政投入政策衔接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动态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持续提高财政投入精准度,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针对性倾斜,加大农村牧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才振兴以及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保障。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地方可支配财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

2推进金融服务政策衔接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乡村振兴发展基金和公益基金,调动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发展。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延续工作,加强续贷和展期管理,创新信贷服务方式,确保应贷尽贷,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

3推进土地支持政策衔接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应保尽保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推进农村牧区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守住全市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

4推进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进一步健全各类人才扎根基层、服务乡村的激励保障机制,细化落实鼓励举措。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组团帮扶活动。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培养制度,深入推进“春潮行动”,加强新生代农牧民培训,积极培育农村牧区青年创客、电商带头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能手等人才,推动乡村各项事业协同发展。

2.推进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衔接

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

1)促进优势产业提档升级。积极争取上级衔接资金,重点扶持优势特色农牧业集群化发展,做强做优绒山羊、肉羊、肉牛、瓜果蔬菜、玉米等优势主导产业,推进各产业向优势地区集中,形成产业集群;巩固建设一批标准化种养基地、良种繁育基地和现代农牧业产业园,打造肉羊产业强镇。

2)推动乡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全镇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重点要投向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领域,推动乡村产业一体化、多样化、可持续,为脱贫人口“两高于”目标提供动力。延伸农牧业产业链。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延长产业链,提升农畜产品附加值。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保鲜、贮藏、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减少产后损失,调整供应周期。大力推进农畜产品深精加工聚集区、产业园、工业园建设,打造一批农畜产品深精加工示范基地。

完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

1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围绕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发展后劲足、产品竞争力强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龙头企业群体。充分借鉴碧桂园新农村示范村等典型案例,着力打造3-5个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引导民营企业“返乡回村”,深度参与乡村振兴,探索形成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乡村振兴的鄂尔多斯模式。创新小农牧户和现代农牧业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党支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民”“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牧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企业全方位服务+农牧民生产+订单收购”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让农牧民深度参与全产业链生产、加工、销售环节。

2支持嘎查村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推动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人文历史等不同条件,整合农村牧区闲置或低效利用的资金、资产、资源等各类资源要素,以股份合作制方式对外投资经营主体,盘活农村牧区资源要素,通过资源型、资产型、合作型、项目型等多种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1)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加强扶贫车间和扶贫产业园建设,发展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着力构建产业利益联结机制,持续促进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定就业。做好公益岗位评估续约,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合理有序扩大岗位规模,优先安排脱贫人口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参与农田水利、村庄道路、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建设,更多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获取劳务报酬。“以工代赈”用于劳务报酬的比例不低于10%,并酌情适当提高。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当地企业,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脱贫人口等人数达到现行政策要求比例的,及时兑付相关优惠贷款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按规定落实好税费减免、创业用地、融资服务、人才支持、创业服务等扶持政策,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按现行规定执行。

2)稳定外出务工规模。完善农村牧区转移就业监测系统,建立脱贫人口外出就业需求数据库,加强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统计,提高外出就业精细化帮扶水平,落实国家就业补贴政策,拓宽脱贫人员就业渠道,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健全劳务输出对接协调机制,持续办好就业援助活动,建立劳动力状况调查和输入输出地对接机制,强化地区间劳务对接。培育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有序推进农牧区劳动力外出就业。

3)健全就业帮扶机制。推动旗、镇、嘎查村“三级”联动发展,拓展帮扶就业渠道。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不变。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行动,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农村牧区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农牧民工培训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农牧民工“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实施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提质扩容计划。

促进农村牧区消费升级

1)完善农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配套。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农村牧区农副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提升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实施大仓储带动战略,进一步完善运输与配送网络,推动物流园区模式全面升级,促进交易、运输、配送等多种物流业态发展。打造现代乡村振兴综合型物流园,创建大物流带动下的商贸集散地。依托地方特色农畜产品和工业品资源、交易集散优势,加快实施农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冷链物流节点,鼓励龙头企业依托物流枢纽建设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开展冷链配送,逐步破解农畜产品季节性产出导致的供应不稳定问题。加快完善旗、镇、嘎查村“三级”农村牧区物流体系。

2)深化企地合力助推消费帮扶行动。坚持企地合力的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筑牢产销一体、订单链接、协同合作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农产品信息平台与农产品产销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的优势互补、统筹供应,紧盯市场和央企国企民企需求,精准把握本地农畜产品的供需状况,搭建企地合力、展洽会、电商、包联专区等多种平台,通过定点销售、不定期签约等多种方式,增加农畜产品销售,促进农牧民稳定增收,确保各方长期持续受益。

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按照“脱贫之后,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前提下,稳妥过渡,主动谋划、积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1)提升整体发展水平。加强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倾斜力度,支持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推动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联农带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基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配套服务,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2)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依据地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将嘎查村划分为示范引领、重点帮扶和整体推进三类,统筹规划产业发展,着力提升镇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镇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分类指导,引导不同类型嘎查村找准发展路径、发挥自身优势,走出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

第四  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加强工作统一调度。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旗区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抓乡村振兴摆上优先位置,真正变成“一把手”工程。在高职院校挂牌鄂尔多斯乡村振兴学院,成立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研究院,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产业振兴参与机制,加强政策研究与贯彻执行。加强两级乡村振兴部门建设,强化行政职能和人员力量配备,把乡村振兴一线作为锻炼干部的主阵地。

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体系衔接,完善乡村振兴相关部门的统筹、协作机制,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建设,在工作力量、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全面、协调、一体化推进。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继续完善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等制度,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继续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凝心聚力和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事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强化社会帮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政府与慈善救助组织和公益组织衔接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完善监督管理。支持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立足自身优势开展帮扶活动,加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力度,组织动员民营企业、商协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探索村企合作共赢、利益共享的新模式。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监督评估,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四、严格督导考核制定可量化和操作性强的考核指标体系,压实旗区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纳入旗区党政领导班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成立督查推进组,制定约谈办法,跟进督查工作进度。

五、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措施。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注重选树典型,深入报道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全社会营造乘势而上、埋头苦干、锐意进取的深厚氛围,形成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合力。

 

 

 

  敖勒召其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71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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