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徐嘉敏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作者:
来源: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2-04-21 15:15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根据《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徐嘉敏等同志职务的议案》(鄂前法议字〔2022〕3号),经2022年4月19日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
徐嘉敏为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杨 清为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刘二瑞为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徐嘉敏的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 清的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城川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二瑞的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昂素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代志勇的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王俊虎的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石佳加的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