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魏振选等同志职务的通知(鄂前人常发〔2021〕5号)
作者:
来源: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10 09:11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提请任免魏振选等同志职务的议案》(鄂前政议字〔2021〕2号),经2021年2月9日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
魏振选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贺永东的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鄂托克前旗十届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