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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免魏振选等同志职务的通知(鄂前人常发〔2021〕5号)

作者: 来源: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10 09:11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提请任免魏振选等同志职务的议案》(鄂前政议字〔2021〕2号),经2021年2月9日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
  魏振选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贺永东的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鄂托克前旗十届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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