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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免去高飞飞等7名同志职务的通知(鄂前人常发〔2020〕7号)

作者:黄虎 来源:鄂前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06 14:36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

  根据《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高飞飞等7名同志职务的议案》(鄂前检发政字〔2019〕43号),经2020年4月3日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免去:

  高飞飞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脑明其劳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治富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慧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强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靖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凯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鄂托克前旗十届人大常委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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