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轮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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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7 16:00
为切实做好全旗公租房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公租房动态管理,杜绝不符合公租住房入住条件的对象入住公租房,坚决制止虚报、瞒报家庭收入、人口、伪造相关证明申请公租住房、违规转租、借住、闲置公租房等行为,我中心拟在12月下旬开展第三轮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于12月下旬对公租房住户逐户开展入户排查工作,全程录音录像,核实租户身份,届时请租户积极配合完成排查工作。
二、接受所有申请公租房轮候人员举报。申请公租房的轮候人员举报公租房住户有违规行为的,举报1户经查实清退,轮候人员优先安排抽签;举报2户经查实清退,可直接租住其中1户被清退住户公租房(注:2021年12月1日起生效)。(投诉举报电话:0477-7623220 0477-7625171)
三、存在转租、转借、闲置行为的承租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自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主动到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二楼副楼240办公室)办理退房手续。如不主动退出,一经查实,当场下达腾退通知单,责令腾退房屋。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通报相关单位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将所有违法违规的住户全部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并在相关网站公布,电视台曝光。
鄂托克前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