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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托克前旗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公开征集相关专家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4 17:00
 

 

  

  为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提升稳评工作实效性,增强对各类重大政策、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风险评估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和<鄂尔多斯市关于“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安鄂尔多斯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稳评工作实际,现将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是为旗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库,以各领域专家为主体,多学科组合,按照公开、公正、科学、全面的原则广泛选择吸纳各行业领域专家学者。
  二、征集范围
  (一)全旗范围内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中、高级职称,在各个领域学有专长的专家学者(含部分离退休专家);
  (三)高校、科研院所、律师协会等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
  三、专家资格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科学公正,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规和政策,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规范、程序和要求。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掌握该领域或行业最新政策、经济、科技、发展状况,具有较高权威性和较强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至少具有中级职称或相关领域执业资格,具有坚实专业基础,较深学术造诣及丰富实践经验;
  (三)经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参加,并能够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四、主要职责
  (一)接受旗委政法委管理和调派,参与全旗重大决策事项的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审工作;
  (二)围绕稳评决策事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重点内容,提供专业咨询指导,提出科学合理意见和建议;
  (三)为旗委政府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提供政策法规等方面咨询参考,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或开展法律风险评估,确保行政决策合法、科学、高效;
  (四)风险评估专家受评估主体和第三方评估机构邀请评估重大决策事项时,积极配合提出客观、公正、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第三方稳评机构充分了解掌握风险,保障评估结论的真实性,提出切实可行风险防范化解措施。为旗委政府或项目主管单位决策提供可靠准确的参考依据;
  (五)其他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五、征集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据实填写《专家信息登记表》,并附上个人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纸质版送至旗委政法委305室,电子版发送邮箱tlby756@163.com;
  (二)征集截止日期:2024年3月31日;
  (三)专家库候选人坚持个人自愿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推荐人数不限。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以保证征集工作顺利进行;
  (四)旗委政法委将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聘任条件的人选进入稳评专家库,并予以公布。
  联 系 人:郝文瑜
  联系电话:0477-7629288、18647710110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建设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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