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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开展老兵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张慧荣 来源:鄂前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04-13 13:17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文件中7次提到退役军人,为进一步宣传好各行各业优秀退役军人的典型事迹,讲好老兵故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旗退役军人;全旗退役军人工作系统干部职工;全旗关心退役军人工作的艺术工作者、爱好者。

  二、征集内容

  (一)文学类:诗歌、散文(2000字内)小说、报告文学等。

  (二)书画类:书法、绘画等,书体不限,不用装裱。

  (三)摄影摄像类:摄影类作品要求为2021年以来新创作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3幅以上)。视频类作品要求时长在8分钟以内,大小在1.5G以内。

  三、作品选题

  (一)展现乡村振兴过程中,退役军人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典型人物、典型故事。

  (二)展现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作用的兵支书事迹和故事。

  (三)展现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退役军人“法律明白人”的鲜活事例。

  (四)展现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同铸中国梦、奋进新时代的风采。

  (五)展现退役军人报考高职院校后,自主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事迹等。

  四、作品要求

  (一)文学类:文学类作品要标明类别,使用word软件排版后发指定电子邮箱。在结尾处注明推荐地区、作者、单位、联系电话等。

  (二)书画类:毛笔或钢笔字书法作品均可,书体自选;如以草书、篆书书写的作品需提供释文;毛笔书法要求四尺(138*69厘米)竖幅,使用专业纸张(宣纸),禁止使用易折断、已破损的纸张(含卡纸、素描纸)。硬笔用A3或A4纸;绘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等均使用整张四尺竖幅创作。

  (三)摄影摄像类:摄影作品需报送JPG格式原图,文件不得小于3M,附简要说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摄影类作品除对影调、色彩、亮度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影响其真实性的改动,不得采用水纹、签名等修改;不收创意电脑合成的照片;视频作品分辨率为1920*1080,字幕为简体中文,语言为中文标准普通话,每部作品的时间不超过8分钟,文字量不大于1.5G,不加台标等其他LOGO。

  五、相关要求

  (一)注重质量。为确保评审、展示等环节整体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作品进行集中评审。

  (二)集中展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邀请专家组对各旗区推荐作品进行集中评审后,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装裱后布展,并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同时在各级各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

  (三)明确权属。主办方对所有参与征集的作品拥有使用权,可在媒体或书籍中进行宣传和印刷使用,作者拥有著作权和署名权。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征集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如涉及侵权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所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推荐作品于5月1日前,报送至鄂托克前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之后统一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张慧荣

  联系方式:0477-7622550

  邮箱:eqqtyj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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