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水利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机关版)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机关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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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范围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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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社会 |
一定范围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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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构基本情况 |
机构职能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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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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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制度 |
全文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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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总体情况(包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表格);;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表格);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表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1月31日之前公布上一年度报告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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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全文公开,包括索引、名称、文号、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 ■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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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及部门决算 |
部门预算 |
【部门预算表】《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预算明细表》《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等。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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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部门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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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旗水利发展规划、方案等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 |
法律法规 |
有关水资源管理、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文勘测、防汛抗旱、取水许可等的法律、法规和全区有关水利工程管理、河道采砂、农田水利、村镇供水等的地方性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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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 |
有关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生产、水权交易、水文监测、取水许可等的规章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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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水利建设与管理有关标准、规范、制度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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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点领域 |
精准扶贫 |
脱贫攻坚、放管服改革、污染防治、河湖长制、水利、水保工程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的政策文件、动态信息及其他需公开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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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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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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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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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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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
取水许可审批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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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批复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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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按审批权限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批复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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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
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信息表,行政执法流程图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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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按规定拟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提出国家、自治区、市和旗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旗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
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 |
及时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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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
及时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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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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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工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
及时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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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信息 |
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
及时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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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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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澄清、修改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 |
及时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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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终止招标 |
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招标暂停或终止原因、联系方式、其他事项。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 |
及时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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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信用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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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
招标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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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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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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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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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采购的项目,以预算“二上数”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已列明具体采购项目的,按照部门预算中具体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公开;部门预算未列明采购项目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进行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公开。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购项目的采购年限、概算总金额和当年安排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随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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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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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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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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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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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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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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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具体成交记录 |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以及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予以公开。 |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 |
及时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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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
中标、成交结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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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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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公告框架协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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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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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终止原因;公告期限;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及时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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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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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
及时公开 |
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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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项目 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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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履约供应商名称;验收单位;验收结果;验收人员。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验收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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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水利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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