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2019改版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旗本级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文字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2 16: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鄂府办明电〔201623号)和上级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开展情况,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及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2018年工作思路,2017年全旗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表》(详见附表)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http://xxgk.etkqq.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和“政和鄂前旗”微信公众号中查阅,也可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116室索取、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根据“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所提供的方式反映或直接与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7622575

电子邮箱:eqqzwgk@126.com

联系地址: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116室(敖勒召其镇苏力迪西街党政楼116室)

邮政编码:016200

一、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2017年,鄂托克前旗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自治区及市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探索并应用“六个加强”(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部署、加强平台建设、加强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监控考核工作、加强交流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法和率先设计启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对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在全旗形成了新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取得了良好成绩,在全市2017年度旗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中排名第三,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通报表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旗本级及各镇、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同时,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切实履行本地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在做好旗本级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全面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和监控全旗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了全旗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体制。    

二是加强工作部署。结合我旗实际,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前党办字〔201752号),进一步明确和健全了我旗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和解读回应机制,对我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意见。同时印发了《2017年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前政办发〔201796号),将要点分成6个方面22项工作,对各镇、各部门年度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将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并充分利用张贴、宣传单、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全国网站普查要求,及时关停整合全旗14个部门(或镇)政府网站,集中精力保留建设旗唯一 一个政府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的同时,贯彻落实《条例》,在全市率先建设启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将全旗1个开发区、4个镇和53个部门纳入了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10个子栏目。2017年,通过旗政府网站及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1000余条。

四是加强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主动公开的同时,继续努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建立网站受理和办公室填表受理工作方式,制作依申请公开各类表单,进一步规范答复机制。

五是加强监控考核工作。努力探索季度监控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每季度发文通报“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内容保障及整体公开情况。同时,与旗委组织部、政法委等单位主动对接年终实绩考核指标,并确保分值权重比例不少于4%2017年,政务公开在“五位一体”之“依法治旗”考核指标中占10分。

六是加强交流学习。年初举办全旗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全旗59个单位的100多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务公开业务、保密知识以及实践操作等内容培训。编制政务公开收发文汇编,进一步梳理了政务公开制度和政策。平时还通过QQ群、微信群、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相关问答》等方式传授相关知识,并深入交流学习。

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及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88号),我旗结合实际,及时印发《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前政办发〔201796号),将要点工作分解了6个方面22项重点工作任务,并经过各镇、各部门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2017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客户端、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新闻媒体、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及其他便民渠道,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16300余条,同比增长0.9%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方面 

1.加强预期引导。加强政务主动公开,客观发布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对涉及我旗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围绕财政政策、稳健货币政策和积极就业政策,各相关部门积极宣传,并深入解读。旗财政局全面对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对于收入从征收部门、收入结构、行业划分、分项目执行情况、分行业、重点税源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研判,对于民生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进行说明,确保公共财政在阳光下运行。旗统计局按时发布全旗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正确引导对经济形势的认识判断。2017年,共发布统计类信息80余条。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围绕以地控税、水资源税、环保税等税制改革新措施,及时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做好国税和地税政策的及时转发工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册等方式,加强政策宣讲、做好引导,加大公开力度,扩大信息传播渠道,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知悉政策并享受到税收红利,从而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强企业创新积极性,有效助力市场经济的平稳发展。   

3.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领域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要求,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发文,要求涉及单位做好相关公开工作的同时,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领域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一是旗发改局通过简化审批程序、一次性告知、上墙公示、书面告知、网上公开等方式,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2017年,争取到上级投资项目14个,获得专项投资5308万元;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4808万元,涉及农牧林水、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服务业、机场等领域。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共审批项目83项,并通过网站进行了公示。二是及时公开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业务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2017年,共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77次,进场交易总投资额4.03亿元,中标总金额3.78亿元,节约资金2500万元,节约率6.20%;组织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407次,预算总额5.67亿元,成交总额5.41亿元,节约资金2600万元,节约率4.58%;组织产权交易1次,起始价92.3万元,成交价92.3万元。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通过PPP综合信息平台,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信息,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我旗公共建设的热情。2017年,通过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交易4PPP项目。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方面

5.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根据国务院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的原则, 201611月,经过对4个镇和40个部门审核,共梳理出权责事项7946项(剔除三个镇的重复项为7712项),全部已在“鄂尔多斯市政府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布。目前,按照《关于梳理完善权力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鄂审改办发〔201718号)要求,我旗正在重新梳理权力清单,最终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不断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全部进行公开曝光,让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戒。三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依法行政”栏目中及时按要求公开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6.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公开。旗财政局国资办全面指导全旗范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基本信息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工作。2017年,及时指导公开了新成立的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信息。通过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拍卖了17辆收缴封停的公务用车,交易金额达49.019万元。

7.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我旗农牧业局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创建“品质三农”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种子、农药、兽药、化肥等农资市场巡回检查、抽检蔬菜、畜禽肉羊等,并对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发布,形成了全民参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向农牧民主动解读草牧场补奖、草原征占用审批及农村牧区三权分置办法等相关政策。三是4个镇分别组织召开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会,各镇主要领导进村入户宣讲监督指导推进土地确权工作。四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实训及跟踪服务指导等方式,开展课堂授课、田间指导、电话咨询、科普宣传等各类农牧民培训服务7000人次(包括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2300人次),全面提升农牧民综合素质。

8.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按照《预算法》和上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有关要求,我旗以打造阳光财政、推进依法理财为目的,除涉密部门外,全旗132个预算单位,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将2017年全旗预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基层专项支出等,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及“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进行公开。二是继续做好“营改增”后续管理工作。深入贯彻《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加大对转变税收征管方式相关措施的公开,制定了《鄂托克前旗国家税务局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方案》、《鄂托克前旗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总结好”第五阶段工作方案》、营改增“政策大辅导”专项工作和简化办税程序等方式,进一步引导纳税人尽快适应新税制,尽享营改增减税红利,确保“营改增”工作平稳运行。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方面

9.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透明。围绕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改造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按照上级要求,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和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稳增长降成本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0.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原则,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制定印发《全旗落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推进煤电一体化实现煤炭企业脱困发展实施方案》《鄂托克前旗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回购方案》,及时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政策和相关信息。

11.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透明。围绕创建“放心消费城市”,着力提升“1+6”红色旅游软环境、增强城市软实力、提高消费者获得感,顺利完成“放心消费五个一”创建工程,形成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助力消费升级。认真做好123151233112365三个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的网络系统运用,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104起,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63万元。利用微信公众号、旗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消费维权投诉举报分析4期,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发布消费警示7期。及时公开元旦春节应节商品、日用消费品、加油机、农资产品、建材产品、危险化学品、计量器具、汽柴油、汽车配件等执法专项行动9次,公开各类违法案件26起,公开滴灌带、建筑材料、成品油等商品质量监督抽检50批次,合格率92%,对监督抽检4批次不合格产品处理结果进行了公示。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方面

12.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通过召开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精准扶贫政策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会议,建立《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政策明白卡》,制定出台《全旗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推进方案》等5个工作方案,采取“贫困户点菜、工作队配餐”、“村评议、镇审核、旗公告”工作措施,加大了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二是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业务政策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微信、展板、宣传册等形式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2017年,发布困难群众救助等政策20条,通知公告13条,工作动态89条。

13.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项目环评批复、行政处罚、环保工作报告、环境保护及环境治理工作相关信息50余条,同时按季度公开全旗空气质量情况。旗环保局、旗水务局、疾控中心等单位联合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二是编制印发《鄂托克前旗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了河长职责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细化分解了“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为主的6大任务,及时公开河湖保护情况等信息。目前,我旗辖区内共有河湖19个,其中河流有13条,总长度342.87km,流域面积4741km2;水面在0.5 km2以上湖泊共6个,水面面积约8.74k

14.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国家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力度,及时公开国家教育督导工作报告和我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结果等信息。二是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及时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报考条件,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发布《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光分班”等相关信息全面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三是旗卫计局积极推行旗直各医疗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旗直医疗卫计机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和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建立医德医风建设、违规违纪处理结果等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就医满意率。

15.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旗政府网站以及商场超市LED屏、公开栏等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信息、动态信息300余次。完成食品抽检312批次,药械抽检46批次,检测合格率100%。同时,充分发挥建成的22个食品安全快检室的快速筛选作用,将每月最后一周周四确定为快检开放日,开展“你点我检”活动,让广大公众亲自参与到食品快速检测中来,累计快检筛查食品3400批次。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方面

16.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金融宣传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国家和人民银行金融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各界合理掌握政策要点和意图,促进政策公开并有效落实。

17.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方面,建成分配入住敖镇规划区东集中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安置住房278套,总投资9777万元,建筑面积4.47万平方米,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611人;敖镇牛奶厂未拆迁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25户),拆迁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拆迁区占地面积约5.7万平方米;货币化安置敖镇规划区西非集中成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10户。廉租和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分配入住敖镇三、四期廉租住房472套、2.33万平方米;分配入住已建成公共租赁住房928套、8.67万平方米(其中上海庙二期公共租赁住房96套、0.48万平方米,上海庙镇建设保障性安居小区832套、8.19万平方米),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41人;基本建成敖镇一期公共租赁住房603套、3.6万平方米。发放全旗城镇低收入家庭303户租赁补贴61.02万元。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方面,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57户。二是旗国土资源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2017年,共发布出让公告5个,出让成交13宗,划拨13宗,出让金成交额1533.0259万元。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方面

2017年,通过努力做好“六个加强”工作,“五公开”、政策解读、年报编制发布等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旗政府网站及“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内容保障监控监督更加有力,依申请公开办理更加规范,领导小组调整更加及时等诸多实效处处彰显。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全旗共受理2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结率100%。未发生不予公开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旗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及减免费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2018年工作思路

虽然2017年度我旗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绩,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的政务公开认识仍然不强,有待继续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仍然还不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2018年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六个加强”(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部署、加强平台建设、加强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监控考核工作、加强交流学习)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机制和制度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前党办字〔201752号),充分利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及时主动发布“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年度工作要点等信息,切实提升信息质量。

三是继续完善日常监控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模式。2018年,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继续将对“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内容保障情况的通报结果纳入2018年实绩考核。

  

附件 

         2017年度全旗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表

 

      

序号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1

一、主动公开情况

 

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不同渠道发相同信息计1条)

16300

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6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7

    2、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000

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1000

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408

10

    5、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000

11

二、回应解读情况

 

12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6

1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1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16

    2.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或电视问政次数

4

17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或电视问政次数

1

18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0

1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20

    5.其它方式回应事件数

0

2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2

(一)收到申请数

2

23

    1.当面申请数

0

24

    2.传真申请数

0

25

    3.网络申请数

0

26

    4.信函申请数

0

27

(二)申请办结数

2

28

    1.按时办结数

2

29

    2.延期办结数

0

30

(三)申请答复数

2

3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3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4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5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1

36

          涉及商业秘密

1

37

          涉及个人隐私

0

38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39

          不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4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0

4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4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4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44

    8.告知通过其它途径办理数

0

45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4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47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48

(三)其它情形数

0

49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5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5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52

(三)其它情形数

0

53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54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55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5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57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3

58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85

59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人员数)

 

60

    2.兼职人员数

85

6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

6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3

(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6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65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0

66

十、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情况

 

 

67

(一)网站是否具备网上办事功能

/

68

(二)网上办理事项内容

 

69

(三)是否与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联网

/

70

(四)是否与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联网

/

71

十一、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72

(一)旗区本级现有行政审批项目

7712

73

其中:行政许可项目

302

74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7410

75

(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

842

76

其中:行政许可项目

202

77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640

78

(三)旗区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署办公

/

79

(四)旗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立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

80

(五)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 

4

81

其中:已建成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4

82

(六)嘎查村

84

83

其中:已建成便民代办点

12

 

 请点击下方附件获取word格式电子版文档。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