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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29 09:2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28号)的相关要求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一、概述

  2011年,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健全和完善管理责任制体系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保证,把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作为建设责任政府的主要内容,以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现行文件服务中心文件查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鄂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条例》要求,切实承担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发布平台,并确定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旗直各部门、各镇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工作人员,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旗人民政府在财力上给予全力支持。

  (二)做好保障,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群作用。政府信息公开,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是政府门户网站的基本职能。为了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鄂托克前旗以旗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把门户网站打造成我旗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公告栏”。

  (三)强化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为进一步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我旗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也有了显著提高,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截至2011年底,全旗各级各部门共制发信息2344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344条;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机构职能类信息13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4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0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86条;其他类信息1778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包括各级 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新闻媒体、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及其他便民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底,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也未产生该项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全旗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旗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力量依旧薄弱,工作人员短缺;二是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查、报送、考核机制不健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权威性还未得到保证;三是一些单位的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四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五是由于门户网站后台更新维护较多,部分栏目现仍无法打开,使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些滞后。下一步,我们将在旗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依法规范,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工作力量,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形成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镇、各部门网站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重要内容同步发布。制订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三是逐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按照《条例》要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纳入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加大对各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培训力度,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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