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鄂托克前旗推进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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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17 22:15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鄂托克前旗推进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前政办函〔2019〕61号 10月22日
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旗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有效解决,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旗推进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都日斯哈拉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吕耀峰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额尔登毕力格 敖镇镇长
巴音孟克 上海庙镇镇长
王双喜 旗政府办副主任
布仁巴雅尔 旗发改委主任
阿有希 旗财政局局长
王建平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秦友国 旗住建局局长
乌云娜 旗审计局局长
郝占国 旗公安局政委
柳 鹏 旗信访局局长
任 鹏 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付来斌 旗税务局局长
燕世荣 旗法务中心主任
王虎栓 旗征建中心主任
谢金民 旗气象局局长
巴图巴根 旗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张 平 旗住建局副局长
谢佳佳 旗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柳艳敏 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总体负责解决全旗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统筹协调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巴图巴根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