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鄂托克前旗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快我旗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步伐,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健康、有序、高效、可持续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内农牧质发〔2023〕16号)要求,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鄂托克前旗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尤建庆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额尔登毕力格 旗农牧局党组书记
思军宇 旗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 薛照幸 旗发改委主任
思宝东 旗财政局局长
王双喜 旗工信局局长
吕勋映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孙树元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梁建军 旗林草局局长
任 鹏 旗水利局局长
焦玉柱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娜 亚 敖勒召其镇镇长
乌宁奇 城川镇镇长
王 伟 昂素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额尔登毕力格同志兼任,负责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今后,除旗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同志接替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
二、职能职责
旗农牧局:负责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定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负责制定玉米技术规程和生产技术等制度,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平衡施肥;负责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制定培训计划,开展技术培训和基地建设指导工作。
旗发改委:负责基地内有关项目的管理,确保不批准基地周边半径5公里内和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污染企业的立项。
旗财政局:负责基地创建的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投入创建工作。
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基地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基地内原料、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基地内行业、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旗林草局:负责基地内及周边防护林木的规划、种植与监管。
旗水利局:负责基地内水利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维护,改善基地内灌溉条件。
旗工信局:负责监督企业落实收购协议,协助企业对基地内玉米的收购、加工和销售,确保农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基地内企业、产品进行对外招商和宣传推介;负责基地内有关科技开发和应用项目申报。
旗融媒体中心:负责基地宣传报道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公开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
各镇: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生产基地建设和生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