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全旗2022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捐出您的一天收入,奉献您的一片真情。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二)募捐范围: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
(三)捐款额度:每人捐出一天的收入(月工资总额/30天)
(四)捐款用途:“博爱一日捐”筹措资金的20%用于备灾储备;筹措资金的30%用于巩固原有人道救助品牌项目;筹措资金的50%用于自治区统一部署的人道公益项目。如接收捐款数额超过75万元,可调整资金支出结构,即筹措资金的30%用于自治区统一部署的人道公益项目,50%用于巩固原有人道救助项目。
(五)募捐方式
银行转账汇款(请注明捐款单位)
开户名称:鄂托克前旗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鄂托克前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4022 0548 1279
银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查干陶勒盖西街
捐款账号:8000 3012 2000 0000 0468 95
捐赠项目:博爱一日捐
联 系 人:塔格塔
联系电话:0477-7628958、0477-7623233
三、具体要求
(一)全旗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的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将募捐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助力疫情防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的有效载体和具体实践,广大领导干部、党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捐款,认真开展好募捐工作,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二)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由旗红十字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承办,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并将善款按要求交至旗红十字会统筹安排使用,不得自行截留,变相使用。
(三)旗红十字会要强化筹资能力建设,积极创新筹资方法,拓展筹资渠道,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公益事业。一是要加强公信力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捐款的接收、管理和使用。二是要加强内部自律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通报捐款接收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要加强审计监督,及时通过审计机构对“博爱一日捐”善款进行专项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让捐赠者放心、使受助者满意。
(四)旗融媒体中心要及时报道“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宣传募捐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引导文明新风尚。
(五)各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各单位“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完成情况。
所有参与鄂托克前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9月底前携带银行转账单及加盖单位公章的《鄂托克前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捐赠统计表》到旗红十字会(综合办公楼4楼4017室)办理捐赠相关手续,将《鄂托克前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捐赠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97059658@qq.com。
附件:鄂托克前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捐赠统计表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鄂托克前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
捐赠统计表
捐款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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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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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人数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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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总数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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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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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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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人姓名 |
实发工资(元) |
捐款额(元) |
本人签字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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