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调整鄂托克前旗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专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职责及组成人员(下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吕耀峰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阿拉腾乌拉 旗能源局局长
成 员:娜 亚 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镇长
巴音孟克 上海庙镇人民政府镇长
热德那 城川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永智 昂素镇人民政府镇长
布仁巴雅尔 旗发改委主任
秦友国 旗住建局局长
贾向兵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阿有希 旗财政局局长
薛照森 旗交通局党组书记
孙树元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树国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胡彬山 旗能源局副局长
李 智 旗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席海英 鄂尔多斯市正腾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加根 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何兴贵 鄂托克前旗时达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魏 东 鄂托克前旗时鼎天然气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崔 峻 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时泰天然气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冯耀波 内蒙古森泰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能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阿拉腾乌拉兼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旗能源局代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旗能源局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争取气源及气量,推动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项目建设,牵头负责《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各项任务落实和提高短期调峰能力,做好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督促上游气源生产企业加快储气设施建设等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供应保障相关工作。
(二)旗发改委负责天然气企业用气价格协调和疏导。
(三)旗工信局负责做好涉及天然气行业的运行情况调度,帮助旗内用气企业减轻负担,负责网络等信息的正面引导工作,保障全旗工业经济的平稳运行。
(四)旗住建局负责做好城市燃气管网安全监管,组织编制城镇燃气储气设施建设规划,负责全旗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预案的制定,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完成储气设施建设任务,督促燃气企业和不可中断大用户完成储气设施建设任务,做好“煤改气”相关工作。
(五)旗财政局负责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资金保障等工作。
(六)旗应急管理局负责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七)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城燃管道法定检验监管、对天然气企业“压非保民”政策的监督落实、天然气销售市场有序竞争监管等工作。
(八)鄂尔多斯市正腾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旗人民政府与各供气企业签订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协议。
(九)各天然气企业(LNG、城燃、管道)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供应保障。
(十)其他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做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保障供应相关工作。
今后,除旗领导外,协调领导小组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