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鄂托克前旗创建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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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05 08:43
鄂前政办函〔2020〕24号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鄂托克
前旗创建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
安全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旗创建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旗工作,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鄂托克前旗创建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吴 云 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
副组长:孙有君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 员: 尤建兵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金融办主任
阿希达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薛照森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
张红艳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布仁巴雅尔 旗发改委主任
阿有希 旗财政局局长
奇阿日并 旗农牧局局长
刘小平 旗公安局副局长
边子文 旗交通局局长
吕勋映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陈 昭 旗卫健委主任
苏占前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秦岭峰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阿木尔 旗供销社主任
崔淑栋 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局长
额尔登毕力格 敖勒召其镇镇长
巴音孟克 上海庙镇镇长
热德那 城川镇镇长
冯春花 昂素镇镇长
路 奇 旗农牧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杨 冬 旗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二、其它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统筹领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旗创建工作,并综合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奇阿日并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路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协调、督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三)今后,除主要领导外,领导小组组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组自行调整,不另文通知。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