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
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鄂前政办发〔2020〕40号 2020年6月18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各人民团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相关规定,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全旗2020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捐出您的一天收入,奉献您的一片真情。 二、参加范围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和全旗范围内的企业职工。 三、捐款用途 “博爱一日捐”筹集资金20%用于备灾储备;30%用于巩固原有人道救助品牌项目;50%用于全区统一部署的人道公益项目。当年接收捐款数额超过75万元则可调整资金支出结构,即30%的资金用于统一部署的人道公益项目,50%的资金用于巩固原有人道救助品牌项目。
四、活动安排 (一)2020年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从2020年7月15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二)各镇、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及所有企、事业单位在充分征得单位职工同意基础上,由旗财政局一次性代收财政供养人员月实发工资总额的1/30的捐款;有二级单位的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各二级单位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不通过旗财政局代收捐款的单位,可由单位自行组织募捐。
(三)旗直各企业,各中央、自治区、市驻旗企业的“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由各企业自行组织,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和动员上海庙镇区各国有企业参与“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旗工信和科技局要积极组织和动员昂素镇、城川镇、敖镇的各国有企业参与“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旗工商业联合会要积极组织和发动全旗私营企业参与“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积极组织和动员全旗个体工商户参与“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认识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将募捐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的有效载体和参与全旗精准扶贫脱贫工程的具体实践,广大领导干部、党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捐款,认真开展好募捐活动,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二)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由旗红十字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承办,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并将善款按要求交至旗红十字会统筹安排使用,不得自行截留,变相使用。 (三)旗红十字会要强化筹资能力建设,积极创新筹资方法,拓展筹资渠道,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公益事业。要加强公信力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捐款的接收、管理和使用。要加强内部自律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通报捐款接收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审计监督,及时通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博爱一日捐”善款专项审计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管,切实做到让捐赠者放心、使受助者满意。 (四)旗融媒体中心要及时报道“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宣传募捐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引导文明新风尚。各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各单位“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完成情况。
(五)各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各单位“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完成情况。
(六)由旗财政代收的单位,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旗红十字会财务室,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25933880@qq.com;自行组织捐款的单位,请于2020年8月底前携带银行转账单或现金及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旗红十字会财务室,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25933880@qq.com。 六、募捐形式
(一)财政部门代收
各单位在充分征得单位职工同意基础上,可由旗财政局一次性代收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捐款。
(二)现场捐款
地址:综合办公楼旗红十字会4015室 联系人:花尔、张红艳 联系电话:0477-7623233、0477-7628958
(三)银行转账汇款(请注明捐款单位)开户名称:鄂托克前旗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鄂托克前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4022 0548 1279
银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查汉陶勒盖西街
捐款账号:8000 3012 2000 0000 0468 95
附件1:征求意见表
附件2:鄂托克前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捐赠统计表
附件1
征求意见表
单位名称(公章):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
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鄂前政办发〔2020〕40号 2020年6月18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各人民团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相关规定,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全旗2020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捐出您的一天收入,奉献您的一片真情。 二、参加范围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和全旗范围内的企业职工。 三、捐款用途 “博爱一日捐”筹集资金20%用于备灾储备;30%用于巩固原有人道救助品牌项目;50%用于全区统一部署的人道公益项目。当年接收捐款数额超过75万元则可调整资金支出结构,即30%的资金用于统一部署的人道公益项目,50%的资金用于巩固原有人道救助品牌项目。
四、活动安排 (一)2020年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从2020年7月15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二)各镇、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及所有企、事业单位在充分征得单位职工同意基础上,由旗财政局一次性代收财政供养人员月实发工资总额的1/30的捐款;有二级单位的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各二级单位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不通过旗财政局代收捐款的单位,可由单位自行组织募捐。
(三)旗直各企业,各中央、自治区、市驻旗企业的“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由各企业自行组织,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和动员上海庙镇区各国有企业参与“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旗工信和科技局要积极组织和动员昂素镇、城川镇、敖镇的各国有企业参与“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旗工商业联合会要积极组织和发动全旗私营企业参与“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积极组织和动员全旗个体工商户参与“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认识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将募捐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的有效载体和参与全旗精准扶贫脱贫工程的具体实践,广大领导干部、党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捐款,认真开展好募捐活动,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二)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由旗红十字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承办,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并将善款按要求交至旗红十字会统筹安排使用,不得自行截留,变相使用。 (三)旗红十字会要强化筹资能力建设,积极创新筹资方法,拓展筹资渠道,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公益事业。要加强公信力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捐款的接收、管理和使用。要加强内部自律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通报捐款接收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审计监督,及时通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博爱一日捐”善款专项审计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管,切实做到让捐赠者放心、使受助者满意。 (四)旗融媒体中心要及时报道“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宣传募捐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引导文明新风尚。各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各单位“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完成情况。
(五)各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各单位“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完成情况。
(六)由旗财政代收的单位,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旗红十字会财务室,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25933880@qq.com;自行组织捐款的单位,请于2020年8月底前携带银行转账单或现金及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旗红十字会财务室,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25933880@qq.com。 六、募捐形式
(一)财政部门代收
各单位在充分征得单位职工同意基础上,可由旗财政局一次性代收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捐款。
(二)现场捐款
地址:综合办公楼旗红十字会4015室 联系人:花尔、张红艳 联系电话:0477-7623233、0477-7628958
(三)银行转账汇款(请注明捐款单位)开户名称:鄂托克前旗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鄂托克前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4022 0548 1279
银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查汉陶勒盖西街
捐款账号:8000 3012 2000 0000 0468 95
附件1:征求意见表
附件2:鄂托克前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捐赠统计表
附件1
征求意见表
单位名称(公章):
第一种 捐款方式 |
本单位及直属二级单位同意将2020年“博爱一日捐”捐款由旗财政局从职工工资中一次性代收。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第二种 捐款方式 |
本单位及直属单位二级单位将自行组织募捐。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本单位捐款希望用于(请在方框内打√): £备灾救灾 £特困居民救助 £应急救护培训 £志愿服务 £“捐衣助贫”项目 £造血干细胞捐献 £遗体(器官、角膜)捐献 □实施自治区红十字会“五个100和两个20”项目(“五个100”:人道文化传播点、红十字示范学校、应急救护点、应急救护角、“博爱家园”项目;“两个20”项目:人道文化传播基地、志愿服务示范基地) □其它,请注明 。 |
附件2
鄂托克前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
捐赠统计表
捐款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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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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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人数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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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总数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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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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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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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人姓名 |
实发工资(元) |
捐款额(元) |
本人签字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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