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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2020年“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03 16:40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2020年“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

  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前政办发〔202034   2020611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鄂托克前旗2020年“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托克前旗2020年“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

  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顺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保障我旗环境质量和安全,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旗范围开展2020“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标本兼治的原则,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排查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我旗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鄂托克前旗防线。

  二、总体目标

  通过2020年“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区域行业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得到根本遏制,补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生态环境治理短板,总结成熟经验做法,转化制度成果,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

  三、工作任务

  (一)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实情况。围绕《2019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任务清单》,重点检查矿区扬尘污染整治、重点区域排放、粉状物料堆场全封闭、“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小锅炉拆除、燃煤锅炉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窑炉废气治理、机动车环保检验等内容,将重点区域检查贯穿于全年的行动中,稳步扎实推进。

  (二)检查水污染防治任务落实情况。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全面彻查我旗黄河流域支流和干流入河湖排放口,主要对大沟湾重点水库、水体周边的涉水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同时围绕《2019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任务清单》,针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置、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及高盐水专项治理推进等内容展开全面检查。

  (三)检查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落实情况。全面检查乡镇、农村已建成的污水治理设施达标排放情况、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全旗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评执行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落实及运行情况。

  (四)检查固废和危废污染防治任务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危险废物规划管理情况(特别是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情况)、天然气开采“泥浆不落地”落实情况、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情况、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矿区矸石违规排放情况、矿区矸石自燃和矸石填埋场覆土情况及固废堆场规范性建设等内容,特别是针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泥浆不落地”落实情况与矸石排放情况,要加大检查力度。

  (五)针对上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后督察。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2017年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及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反馈问题进行逐一核查,严防反弹,做好即将开展的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迎检工作。

  (六)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落实情况。要将“雷霆斩污”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重点环境问题和行业乱象同步检查、同步整治。重点检查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情况,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以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包括制度建设清单、制度执行情况和行刑衔接、联动执法情况等)。以“雷霆斩污”专项执法行动为载体,全年开展两轮以上线索摸排行动,深挖一批新的有效线索。

  (七)清查工业园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实现我旗工业园区(开发区)检查的全覆盖。重点检查园区(开发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执行情况、集中供热和供气、污水集中处理、固废处置等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工业园区(开发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等情况。

  (八)全面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清查工作。根据我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摸排清单,对我旗已完成分类处置的排污单位组织再核查,运用各类手段和资源,挖掘未纳入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对无证排污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排污许可证给予整改过渡期的企业,加强执法监管力度。

  (九)检查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煤矿及非煤矿山(含金属和非金属等固体矿产资源矿山)环保手续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及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情况等,特别是矿区道路建设、硬化及绿化等方面要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

  (十)检查重点环境问题办理情况。重点检查国家、自治区、市局、旗领导批办的、被媒体关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环境问题办理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保障“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了鄂托克前旗2020年“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和督办检查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生态环境分局,卢治忠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协调推动“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吕耀峰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吕勋映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员:斯日古楞   旗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旗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卢志忠     旗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旗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

                旗生态环境分局大气环境管理室主任

          翟学博     旗生态环境分局固体废物与天然气开

  采环境管理室主任

        旗生态环境分局水环境管理室主任

        旗生态环境分局土壤环境管理室主任

  阿拉腾达来 旗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理室主任

  李润煊     旗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孙正阳     旗生态环境分局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主任

  德力克     旗生态环境分局政策法规室主任

  督办检查组:

  第一小组组长:斯日古楞(旗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敖镇、上海庙镇、能源局、住建局、房管中心、环卫局。

  第二小组组长:闫丽(旗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城川镇、昂素镇、农牧局、财政局、 工信和科技局。

  五、时间安排

  2020年“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从23日开始,123日结束,为期10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月—5月;第二阶段为6月—8月;第三阶段为9月—11月;12月为第四阶段。其中:前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检查中要实现全旗排污单位的全覆盖,第四阶段全面启动“后督查”工作。

  六、检查方式

  各检查组要严格落实“三直三不”(即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要求。采取交叉执法、突击抽查、明察暗访等执法方式,灵活运用“地毯式”及“点穴式”检查方式,确保实现行动的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同时,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空气自动站和可视化监管平台,借助视频监控与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突出强化非现场执法与现场突击检查相结合的信息化监管方式。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上海庙经济开发区、旗直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2020年“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武器;作为保障我旗环境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要过问、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落实责任、一查到底。各检查组要负责对市级现场检查组转办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跟踪整改,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完成时限确保按期完成各类环境问题的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各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务实高效、认真细致。检查内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结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2020年相关的专项检查要求,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各检查组要分类梳理市局检组反馈的问题,对限期整改问题要专项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报送整改进度,对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要限期查处,按时报送办理结果,坚持做到“核实到位、执行到位、整改到位”。要加大对问题企业的后续督察力度与频次,切实掌握各项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明工作纪律。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和我旗各项配套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保证行动质量,对转办的生态环境问题要严肃认真对待,组织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核实、调查和取证。对存在重大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单位)要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若发现该立案未立案、该处罚未处罚、未按时限要求推进整改任务或屡查不改,或是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报道,做好保障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雷霆斩污”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市、旗两级主流媒体集中报道,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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