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2023年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解读
一、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嘎查村审核备案——镇政府审核分配——旗农牧局和林草局审核、批复——组织实施。
二、项目申报时间和实施范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3月20日前
项目实施范围:鄂托克前旗辖区内
三、项目实施任务
《细则》对《鄂托克前旗2023年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中调整种植结构、调整养殖结构、品牌培育、科技推广四方面17项具体扶持政策,逐项细化明确了实施任务、实施要求、验收办法、验收时间、指导单位、联系人等内容,切实增强了各项扶持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
四、项目补贴发放
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细则》要求验收,验收合格的由旗农牧局、旗林草局向旗人民政府申请拨付资金,经旗人民政府批准后,旗财政局予以拨付资金。
五、监督举报及处罚
所有项目补贴资金发放均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7-7622520。对《细则》明确的不符合扶持的情形,不予发放补贴或追回已发放补贴资金。
六、其他
(一)如本细则政策补贴实施要求、验收办法等内容与上级出台的有关政策标准相矛盾时,执行上级政策。
(二)本细则由旗农牧局、林草局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三)本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