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图书馆免费开放管理制度
1、图书馆职能:
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展社会教育、传递科学信息、开发智资源。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阵地,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利用本馆设施设备和文献资源为读者提供书刊借阅、参考咨询、展览、讲座和数字化等服务。
2、免费开族阵地服务窗口与设施及服务项目
综合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展厅、流动图书服务等公共设施场地向公众免费开放。应保持安静整洁。图书馆为无烟区,应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公用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卫生。
建立和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公共安全应急预案,配备防火、防盗、联潮、联湿、联害等必要设施。安全提示标识明显,安全通道畅通。
3、服务对象与开放时间
面向社会全体公众开放。实行全年免费开放制,每周开放时间应为56小时,开放时间为:周一、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20:30,每周二例行设备检查维护及图书报刊整理,不对外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开放时间。
4、服务内容与方式
鄂托克前旗图书馆免费提供书籍、文献借阅、查询、阅读指导、参考咨询、各类培训、讲座、展览及网上知识信息导航等基本服务。利用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数字资源和设备开展数字文化服务。
5、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建设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要加强数字资源建设,重点加强地方特色资源建设,逐步形成具有鄂托克前旗特色的数字资源库群。实现基层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6、免费开放保障与监督
建立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财政对公共图书馆免费经费的全额投入,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或挪用免费开放专项经费,确保这一惠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