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2019改版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民生信息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作者:统计局 来源:鄂前旗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6-09 14:44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鄂托克前旗统计局

  鄂托克前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要求,我旗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旗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旗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为高标准加强对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2018年8月14日成立了鄂托克前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布仁其木格担任,由28个部门组成。同时,为统筹协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成立了鄂托克前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鄂托克前旗统计局,下设综合事务组、单位名录组、工业组、投资组、贸易组、能源组、社科文组、人口与就业组、服务业组、核算组、宣传组、执法检查组、数据处理组,全面负责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按照全旗经济普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全旗四个乡镇均成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镇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旗209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旗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旗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旗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市场监管部门、税务、民政、机构编制等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鄂托克前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现象,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不定期开展经济普查督导检查工作,落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做好了经济普查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此外,还设立经济普查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六、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对全旗108个普查小区、1298个调查单位进行电话访问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各地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旗经普办组织开展了四经普事后质量抽查。抽查结果符合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要求。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旗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旗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298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43.74%;从业人员20823人;产业活动单位1462个,增长18.41%;个体经营户4292个。

【字体: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