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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06 15:13

  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 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开发〔2019〕15号)、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内扶组发〔2019〕15号)、鄂尔多斯市精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鄂尔多斯市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鄂脱贫组发〔2019〕19号)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解决我旗“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内蒙 古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刻领会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 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脱贫攻 坚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全旗“两不愁”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要紧紧围绕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着力发现“三保障”和饮 水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环节,结合“清零达标”工作, 坚持目标标准,深入排查问题,拿出过硬措施,全面整改到位, 年底前总体解决全旗“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要 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性,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 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持续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保障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 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有保障,既不 拔高、也不降低标准。

  (一)贫困人口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 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 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的起学。

  (二)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 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 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就诊,得了大病、重 病基本生活有保障。

  (三)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指对于现居住在 C 级和 D 级危房的“四类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者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

  (四)贫困人口安全饮水有保障。贫困人口安全饮水有保障。 主要是指贫困人口有水喝,饮水安全以中国水利学会发布的《农 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和我区制定的《牧区 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评价补充细则》(内水农〔2018〕69 号)为标准”。

  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统一政 策口径,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已经实施的“两不愁三保障” 政策举措,明显超出基本标准的,要实事求是的予以纠正;同时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决防止“翻烧饼”。

  三、重点任务

  (一)保障义务教育。一是加快“全面改薄”工程(含乡村 小规模学校、苏木乡镇寄宿制学校)实施进程,2019年底完成 2 所学校、2个项目,彻底完成“全面改薄”工程。二是深入实施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2019年全旗交流轮岗校长教师达到符合条 件的专任教师数量的10%以上。开展城镇优秀教师、退休教师和 大学生到农村牧区支教工作。在校园长能力提升工程、学科教师 专题培训等各类师资培训中,给予农村牧区薄弱学校指标倾斜。 落实好农村牧区教师交通费和误餐费补助每人每年1万元政策 以及苏木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三是完善并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学 生倾斜资助政策,教育、扶贫部门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精准识 别数据共享机制,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摸底排查,更新完善建 档立卡贫困学生档案资料,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四是完成 失学辍学学生管理动态数据库建设,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对确 认为失学辍学的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扎实做好 劝返复学工作,确保零失学、零辍学。

  牵头部门:旗教体局

  配合部门:旗财政局、扶贫办、征建中心

  具体责任单位:各镇

  (二)保障基本医疗。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17〕186- 6 - 号)文件精神,旗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确认及基本医疗定额补助或政府代缴费用的落实工作,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范围,覆盖率达到 100%。全面落 实基本医保待遇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 100%。做好城乡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信息共享和服务衔接,实现 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跑腿垫资。全面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信息录入工作,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间,按照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及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贫困人员身份标识,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参保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信息 100%录入信息系统。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动态调整新增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且未参保的人员,由代缴部门承担代缴保费,医保部门取消等待期。

  牵头部门:旗卫健委、医保局

  配合部门:旗人社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

  具体责任单位:各镇

  (三)保障住房安全。要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房 屋危险等级鉴定“回头看”,旗住建局要依据扶贫部门提供的建 档立卡贫困户名单,逐户开展住房安全和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回 头看”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鉴定全覆盖。要采取逐户 下发住房安全鉴定表(或新建房屋验收表)的形式确定建档立卡 贫困户住房安全,同时完善台账管理,对摸排出现居住在 C级和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属于未脱贫的要按照国家补助 政策予以补助,并开展危房改造;属于已脱贫的贫困户,由旗财 政出资,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改造,力争在2019年底完成全部改 造任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管理规 范》进行改造,严把政策关和质量关,确保改造的质量合格。要 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贫 困群众住房质量和安全。

  责任部门:旗住建局、发改委

  配合部门:旗财政局、扶贫办

  具体责任单位:各镇

  (四)保障饮水安全。对饮水安全未达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采取集中、分散处理等措施因地制宜予以解决,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以中国水利学会发布《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T/CHES18-2018)和自治区制定的《牧区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评 价补充细则》(内水农〔2018〕69号)为标准,结合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现状进行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全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贫困户饮水安全评定工作。

  牵头部门:旗水利局

  配合部门:旗卫健委、财政局、扶贫办

  具体责任单位:各镇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9月6日)。旗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旗里制定的“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各镇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旗卫健委、医保、住建、教体、水利等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结合全旗脱贫人口“回头看” 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排查实施方案,方案要于9月6日前报旗精 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自查核查阶段(9月6日—10月12日)。各部门要组织各镇集中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核查,要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各镇要切实组织开展好“回头看”工作,积极发挥驻村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作用,确保排查到位;按照任务分类,将排查情况报告和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清单,责任领导报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要于10月12日前将全旗排查情况,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报旗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提升阶段(10月13日—11月28日)。根据排查 出的“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措施,全面 推进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期限,明晰化整改措施。要着力查找解 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工作机制、制度建设、作风领域存在的问题,加强部门会商,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建 机制、管长效,研究制定稳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的长效举措,防止问题整改出现屡改屡犯、反弹回潮。各镇要按照任务分类,于11月15日前将问题整改报告和整改台账报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于11月26日前将问题整改报告和台账报旗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旗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形成“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于12月1日前上报市精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整治责任,全面推进排查整改工作。落实一 把手负责制,各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结合五级 书记遍访,定期深入一线督导调研,全面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 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加强工作调度, 确保工作按时保质推进。各镇每月向旗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两不愁三保障”行业主管部门要一把 手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 利推进。各镇、嘎查村两级要认真组织开展逐村逐户摸排工作, 切实掌握底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要积极开展入户排查活 动,及时反馈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二)强化资源整合。发挥好财政资金投入的主体作用,优 先保障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的资金需求。 旗、镇两级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最大限度地统筹整合各类资金, 拓宽资金渠道,向符合条件的“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项目 倾斜;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强化信贷资 金和财政资金的协同配合,加大力度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 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引导驻村帮扶、“百企帮百村”行动、社会组织等帮扶资金用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 题;要进一步简政放权,下放“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项目 审批权限,减少和简化审批环节,加快整改实施进度。要建立“两 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项目后续管理制度,确保可持续发挥效 益。

  (三)强化指导调度。旗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 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与上级 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制定的方案要明确工作标准和支持政策,要 充分发挥懂政策、有资源、会帮扶的优势,指导督促各镇抓好排 查整改工作。要加强对各镇排查整改的工作调度,旗扶贫办将会 同旗卫生健康委、旗教体局、旗医保局、旗住建局、旗水利局等 部门,每月开展一次暗访督查,重点查看“两不愁三保障”及饮 水安全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进 度迟缓,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进行约谈。各镇要参照 旗里做法,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强化工作调度, 保障任务落实。

  (四)加强统筹衔接。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与 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整改工作结合起 来,与推进自治区 10 项“清零达标”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动,一体解决。要 统筹组织资源,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和薄 弱环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贫困人口有关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 形成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提升数据实效性,要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统筹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摸底, 做到一次核查、全部摸清。

  (五)强化作风保障。把作风建设贯穿“两不愁三保障”及 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全过程,聚焦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 领域易发多发的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微腐败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 问题专项治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数字脱贫、 虚假脱贫,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建立“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 全等脱贫问题举报平台,旗举报电话:7623693,举报电话张贴在嘎查村显著位置,确保所有贫困户都知晓。要加强全旗脱贫攻坚宣传教育,把“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对基层帮扶干部 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攻坚意识和能力。要加大对基层涉及脱贫攻坚的社会矛盾化解处置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两不愁三保障”典型案例和经验推广宣传力度,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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