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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三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优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作者:袁军霞 吉日嘎拉图 来源:鄂前旗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8-04 08:51

  鄂托克前旗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了全旗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从三个方面重点关注了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情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助力优化法制环境。

  一是审查财政资金到位情况。重点审查财政应承担资金是否足额安排并落实到位,是否足额发放并做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

  二是审查学生补助精准情况。重点审查各中小学是否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套取补助资金的情况。

  三是审查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审查中小学资助政策是否公开透明,有无弄虚作假、虚报家庭经济状况、照顾亲属、骗取补助等;是否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通过审计调查,全旗大部分中小学能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开展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但4所学校存在未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领导小组会议认定而擅自扩大补助范围,向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情况;1所学校未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为:4所学校在申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时,由于困难学生较多,时间紧、任务重,加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多为年长者,未深入每户困难学生家庭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情况,个别困难学生依照班级申报为主,进行了认定;未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的学校,是由于未在第一时间掌握《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落实有偏差。审计建议4所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精准资助,追回不符合条件学生生活的补助资金,上缴旗财政;同时要求1所学校尽快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审计指出问题后,旗教体局积极落实审计问题整改:一是要求各中小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进行了倒查,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进行了重新核对;二是责成5所学校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相关工作人员已在校委会上进行了深刻检讨;三是责成4所学校追回了违规发放的补助资金,并上缴旗财政,同时停发不符合条件学生的补助资金;四是1所学校及时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进一步规范了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切实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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