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2019改版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 > 义务教育

鄂托克前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

作者:鄂托克前旗教育体育局 来源:鄂前旗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1-04-28 14:43

 

各义务教育中小学,各相关股室、中心:

  按照《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前政办发〔2021〕22号)文件精神,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为了加快推进我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步伐,抓实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问题排查阶段(2021年4月22日-5月12日)

  (一)学校自查。学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的指标体系,按照“项项达标”的原则,围绕优质均衡中的“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学校规范管理、素质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认真自查,摸清家底,制定问题清单并限时解决。学校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另外制定学校层面不能解决的问题清单并报教体局督导室。

  (二)教体局自查。教体局各相关股室、中心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鄂前教督委办发〔2020〕7号)中的内容要求和任务分解,按照“校校达标”的原则,对标对表进行自查整改。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于2021年5月13日前报至教体局督导室任海茹老师处,邮箱562425189@qq.com。

  (三)教体局核查。教体局汇总学校、股室不能解决的问题,并统筹设法协调解决。将教体局不能解决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报旗人民政府。

  二、问题整改阶段

  (一)学校整改(2021年5月中旬—2021年9月底前)。学校根据问题清单,通过自身努力能整改的问题限时整改,实行销号管理,不能整改的问题及时上报教体局督导室。教体局通过现场督办、追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确保达到评估验收的标准。

  (二)教体局整改(2021年5月中旬—2021年9月底前)。教体局各股室、中心对照责任分解要求,结合学校问题清单进行认真整改。

  教体局督查组按照优质均衡指要求及学校、股室问题台账逐校、逐项进行核查评估,检查学校的推进落实情况。务必做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样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台账(学校、股室)

  问题类别 问题概要 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时限 责任人

  三、查漏补缺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3月)

  进一步针对指标要求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同时教体局和学校分别建立相关档案。

  档案建设样表     (一)资源配置(详见PPT 03台账准备)

  指  标

  名  称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县  备

  台  帐  (1)各校区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统计表;

  (2)相关文件、资料。

  校  备

  台  账  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名册及教师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实施工作要求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一项国策,必须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不折不扣执行,保质保量完成,没有商量变通的余地。各学校校长,各股室、中心主任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这项工作当做重中之重抓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确保2022年顺利通过国家认定。对推进落实工作不力而影响国家认定者,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鄂托克前旗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21日

  

              

【字体: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