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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关于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IV级响应的通告

作者: 来源:鄂托克前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10-29 00:06
  鄂托克前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启动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IV级响应的通告
  〔2022〕76号
  10月28日,鄂托克前旗在对闭环管理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份样本检测结果异常,经旗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复核为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有关规定,经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自10月28日起,全旗启动新冠肺炎疫情IV级响应,现将响应期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响应级别及起始时间
  响应级别:IV级。2022年10月28日起进入响应期,终止响应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确定。
  二、管控措施
  全旗实行3天静默管理,按照《鄂托克前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鄂托克前旗全域实行静默管理的通告》(〔2022〕77号)严格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鄂托克前旗官方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属地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特别是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及接触史,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按规程处置,做到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确保不流失、不脱控一个可疑患者。
  (四)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持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鄂托克前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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