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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细化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3 09:29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财政部有关部署要求,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推进直达资金直达基层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高效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目的和意义 

  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是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财政部建立特殊转移支付的一种创新管理机制,对直达资金实施实时动态监测,实现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全过程管理。细化直达资金就是要求投入方向精准、项目明确、规模可控、绩效明显,保证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二、直达资金管理范围 

  (一)中央直达资金 

  1.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2)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2.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1)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2)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3)就业补助资金; 

  4)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5)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 

  6)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 

  8)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10)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11)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 

  1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13)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14)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15)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16)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3.专项转移支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二)中央参照直达资金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1)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三、工作内容 

  (一)直达资金管理方面 

     1.预算下达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各相关股室要在预算文件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将指标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及时将资金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和单位,同时做好项目绩效目标填报。 

  2.资金支付方面 

    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要在资金支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3.资金台账方面 

    各股室要依托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台账主要账务要素包括资金名称、功能分类科目、项目、金额、受益企业或个人等信息。各股室要督促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二)职责分工 

    按照上级要求,抽调相关股室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1.预算管理。由预算股负责牵头细化本地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做好预算分解下达工作,负责监控工作的督促协调。 

    2.国库管理。由国库股负责牵头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细化软件相关业务需求,研究掌握预警规则,贯彻落实直达资金预算执行配套制度,组织开展直达资金相关培训。 

    3.部门预算管理。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对口预算指标发文、资金监控工作,同时负责导入指标、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及工资支出等相关信息,核实预警信息,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分析利用和对外提供监控系统数据,报告监控情况。 

    4.监督管理。由绩效评价中心负责牵头加强直达资金财政监督、发挥好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5.信息技术支持。由财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按照财政部确定的监控系统接口技术规范,结合自身实际,对生产系统进行适应性调整改造,实现生产系统与监控系统数据对接。同时,做好监控系统的本地运维工作。 

  三、需注意的事项 

    (一)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二)对下达的直达资金,在资金支出3个工作日内各相关股室需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监控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并及时挂接支付数据,尤其是涉及到惠企利民资金,必须将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要具体细化到企业名称及账号、个人名称及账号,逐条数据与集中支付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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