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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加强明隋长城保护的建议答复的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0 10:35

 

尊敬的赵伟、王平、樊怀兰代表

根据鄂托克前旗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号建议关于加强明隋长城的保护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旗文旅局注重明隋长城保护工作,一是完善长城四有建设完善好长城的“四有”建设档案在全旗聘请长城义务保护员7名,对辖区内的长城进行分段看护、巡查制作竖立长城保护标志牌9个,保护说明牌9个,竖立文物保护须知牌10块,竖立文物警示牌200块,竖立长城保护界桩530根;划定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由旗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同时将此范围内的文物审批纳入建设工程的前置审批。二是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针对长城遗址安全,建立了文物保护巡查制度和文物安全报告制度。按照旗政府要求实行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充分发挥三级文物保护网络的作用,对辖区内各级各类文物遗址开展日常巡查,每周末将巡查结果和文物安全情况向旗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出现紧急情况或者文物违法犯罪案件,立即向旗文物主管部门报告。文物保护管理所建立健全长城安全检查巡查、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和重点检查,开展全面细致的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建立完善的长城档案和安全保护巡查记录,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启动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是加强长城保护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文化“三下乡”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有效维护我旗文物安全和文物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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