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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4 11:05

张布仁代表:

您在鄂托克前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我旗林草资源管理执法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林草事业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加强草原林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一是采取“天空看、地面查”的方式开展森林草原督查工作,应用遥感影像判读结合现地调查,全面查处违规违法占用、开垦草原林地等破坏草原林地资源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禁牧休牧、草畜平衡政策。根据草原监测的产草量,核定不同类型草场的载畜量,与嘎查村签订草畜平衡责任状,嘎查村与每个牧户签订草畜平衡责任状,落实以草定畜。在禁牧休牧期间,两办督查室与林草局开展禁牧休牧督查,执法部门从严查处偷牧行为,促进禁牧休牧、草畜平衡政策的落实。按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草原行政执法权下放到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林业行政执法由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今后,林业和草原局将加强与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保护绿色生态环境。同时,根据国土三调成果,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编制《鄂托克前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鄂托克前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全面范实林(草)长制度,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的机制,提升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与保护,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我局将尽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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