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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0 15:08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鄂托克前旗机构改革方案》和鄂托克前旗印发的《鄂托克前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经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研究,现将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挂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调整后,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旗工作情况。根据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旗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旗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

(二)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等文稿。

(三)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政府会议及政府领导同志的会务工作,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旗人民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

(四)负责旗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五)负责审核各镇人民政府和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旗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旗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办理工作。对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督促检查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对自治区、市和旗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为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九)负责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和会议材料的蒙古文翻译工作,指导全旗政府系统蒙古文翻译和蒙古文网站建设工作。

(十)负责制定旗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以旗人民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

(十一)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相关文件,对全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

(十二)拟订鄂托克前旗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全旗金融业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

(十三)统筹建立健全地方金融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服务全旗金融业发展。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十四)推动鄂托克前旗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三农三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统筹指导全旗农村信用合作机构改革发展。

(十五)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协调企业上市挂牌、债券融资和并购重组、再融资工作。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分支机构发展,指导区域性股权市场办事处开展工作。

(十六)按权限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驻旗分支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十七)按权限规定,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以及权益类、合约类交易场所实施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深化金融区域合作。统筹协调地方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推动金融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健全完善鄂托克前旗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与安全。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负责全旗金融基础数据和信息系统建设管理。

(二十)负责协调中央驻旗金融管理部门和旗内金融机构。依法依规指导全旗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相关工作。指导有关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规范发展。

(二十一)负责旗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旗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二十二)指导旗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全旗地方志工作。

(二十三)管理旗政务服务局。

(二十四)贯彻落实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旗外事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为旗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十五)承办协调全旗涉外业务和港、澳事务,指导全旗民间对外友好工作。

(二十六)完成旗委和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设9个内设机构:‘’(一)行政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运行工作。负责各级会议来文运转。负责全旗性重大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领导内外事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县处级领导和办公室科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和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和介绍信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信息化系统建设运用维护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保障、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自动化设备的维护、采购和管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总结、工作要点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考勤管理及请休假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资、档案等工作。负责编报《政府领导每日工作动态》,拟订机关管理制度。承担机关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完成好各类示范创建活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承担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室(金融管理股)

负责起草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旗人民政府综合性会议材料及其它文字材料、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各类文稿。负责草拟以旗人民政府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负责对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对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以旗人民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核工作。负责常务副旗长、分管副旗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以旗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见、座谈、签约等相关会务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和旗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起草和会议记录工作。负责自治区、市领导同志来鄂托克前旗视察调研中召开的汇报会、报告会、座谈会的会务工作,以及其它盟市、旗区领导来鄂托克前旗考察学习座谈会的会务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国家、自治区、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整理研究工作,为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负责收集整理可供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决策参考的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等各类重要信息和动态。协助做好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拟订全旗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金融业支持经济发展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普惠金融扶持政策。负责地方金融统计、形势分析,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协调中央驻旗金融管理部门和旗内金融机构,推进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统筹建立健全地方金融体系。协调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推进地方新兴金融业态加快发展。协调金融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健全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和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机制并组织实施。协助驻旗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化解经营风险,协助企业化解违约风险。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承担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民间投融资领域风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按照权限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驻旗分支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以及权益类、合约类交易场所实施监督管理。

(三)常务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日常活动的协调联络、组织实施及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的组织协调及会务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领导集体性政务活动的会务工作。配合督查室做好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催办落实和情况反馈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安排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内外事活动。负责制定旗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以旗人民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负责旗长签名章管理工作。承担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来电、来信、来访件签收、送审以及转办、催办、反馈工作,承担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各类公务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查室

负责督查国务院、自治区、市及旗人民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查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转办的督查事项。负责督查旗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精神、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所拟定的行政措施、各项计划、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旗直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订旗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要点,对镇、旗直各部门的督查工作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对全旗政府系统承担的全国、自治区、市、旗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编发《督查专报》、《督查通报》、《督查快报》和《督查简讯》,及时反馈情况、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文电室(翻译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各级来文来电的收发运转、存档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机要公文运转管理、保密建设、机要交通等工作。负责以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制发公文的印制分发、底稿归档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书、事物等档案的立卷、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字材料的印刷工作。负责市长热线的办理工作。负责《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和分发工作。负责指导全旗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职能部门做好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办理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及政府工作报告的蒙古文翻译工作。负责《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公报》的蒙古文翻译和审定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各类大型会议、活动蒙古文翻译服务工作。负责全旗蒙古文政务网站建设工作。指导全旗政府系统蒙古文翻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关党建和信息宣传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纪检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组织等方面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驻村包联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文化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调机关工青妇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安排机关各类活动。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网络舆情、民族宗教及其它专项性、临时性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等工作。承担“政和鄂前旗”微信公众号的运行与维护工作。承担旗人民政府大事记的整理编发工作。拟定政务信息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业务培训。

(七)改革和考核室

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旗经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的相关文件及文稿。组织拟订全旗经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对全旗经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负责调度、汇总和通报全旗经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事项的进展情况。承担旗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上级和旗级对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各类考核工作。负责各级巡视巡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承担巡视巡查、审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日常调度、资料更新整理、整改情况上报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机关事务和财务管理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决算编报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干部职工的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等核算、缴交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指导全旗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公务车辆、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外事管理股

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统筹汇总拟定全旗因公出国(境)计划。负责承办全旗因公出国(境)人员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管理来鄂托克前旗采访的境外新闻机构及记者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协助处理全旗重大涉外案(事)件。统筹安排领导在国内的外事活动。负责全旗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旗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调整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1正、4副,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领导班子成员兼任)

三、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四、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党政大楼

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主任柳天才 办公室电话:0477-76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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