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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14日-5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3-05-04 10: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4日-5月4日我局对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54日-20235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 

  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编:016200 

    

  项目名称 

  1、鄂尔多斯市海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配套砂源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3〕8号  

  批准时间:2023.4.27 

  2、鄂托克前旗慧丰粮玉米烘干厂建设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3〕9号  

  批准时间:2023.4.27 

  3、内蒙古贝坤能源科技研发有限公司鄂托克前旗石英砂开采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3〕10号  

  批准时间:202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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