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关于2023年3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
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邮 编:016200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3〕1号
批准时间:2023.1.20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3〕2号
批准时间:2023.3.2
3、长宁线2号阀室为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时泰天然气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下载点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3〕3号
批准时间:2023.3.16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3〕4号
批准时间:2023.3.16
5、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桃124天然气勘探井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3〕5号
批准时间:2023.3.16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3〕6号
批准时间:2023.3.16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3〕7号
批准时间:202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