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19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综合大楼附楼320室、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窗口
邮 编:016200
项目名称:
1、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配水厂(二期)新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热源厂南
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正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配水厂1座,铺设输水管线10公里,建设规模为日供水能力12000立方米。
污染物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废气: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尽可能缩小施工范围,施工现场采取设置围栏、及时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大风沙尘天气禁止施工活动。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和洒水抑尘。
(3)生态保护措施:管道开挖采取分层开挖、表土剥离、分层回填方案,表层土单独堆放并采取苫布苫盖及洒水降尘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并植被恢复。
(4)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榆树井煤矿副井口冬季防冻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榆树井煤矿工业场地内
建设单位: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榆树井煤矿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宝钜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建1台4t/h液化天然气锅炉及配套的撬装装置,用于井口防冻供热。
污染物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废气:锅炉烟气配套低氮燃烧器脱硝,锅炉大气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的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进出口隔振、出气口处装导流消声器,水泵基础及进出口隔振、厂房隔声等方式进行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2类标准。
3、鄂托克前旗永晟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南环东路金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永晟建材商贸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腾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建设一条年产10万立方米商砼混凝土生产线,主要包括配料斗、螺旋输送机和搅拌机1套、全封闭式原辅料储存库1座、封闭式砂石上料仓1座、水泥筒仓2座等。
污染物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废气: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设置围挡等措施,水泥、砂石等存放在全封闭式原辅料储存库;对运输车辆、进出道路进行冲洗和清扫。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
(3)噪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4)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