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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2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6 08: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1216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1121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0477-7882801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综合大楼附楼320室、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窗口 

    编:016200 

    

  项目名称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鄂109天然气勘探井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拜图嘎查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正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天然气勘探井1口,井号为鄂109井。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占总投资的2.9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气:进一步优化施工平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将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之内,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现场应采取场地硬化、加盖篷布、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密闭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应全封闭存放。应合理安排火炬燃烧时间,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井场放喷废气经火炬充分燃烧处理后,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到废水暂存罐内,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天然气处理厂配套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不得外排。井场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噪声: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井场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固废: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和压裂返排液,经分类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处理。 

    

  2、内蒙古派尔康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年生产120吨螺旋藻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昂素镇毛盖图社区巴音吾朱嘎查 

  建设单位内蒙古派尔康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金绿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育藻池、全封闭养殖大棚、收藻车间、烘干车间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气:进一步优化施工平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将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之内,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现场应采取场地硬化、加盖篷布、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密闭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应全封闭存放。运营期干燥塔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产期间不更换培养液,循环利用,冬季停产时养殖营养液储存在养殖池内。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出现跑冒滴漏事故发生。 

  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等有效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废旧大棚膜及地膜和原辅料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处理。 

    

  3、鄂尔多斯市蒙誉商贸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环保免烧循环再生砖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红旗社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蒙誉商贸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禾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加工车间、储料库、原料库、成品车间、水泥筒仓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1.2亿块免烧砖。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原料煤矸石、建筑垃圾应分别存放于全封闭式原料库内并定期洒水降尘;其他粉状物料应存放于全封闭式厂房内。原料装卸过程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破碎、筛分工序置于全封闭储棚内,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配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成品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导流渠流至厂区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地面须硬化,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 

  噪声: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固废:生产残次品、废气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得随意丢弃;厂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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