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9月18日--11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9月18日--11月10日我局对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0477-7882801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邮 编:016200
项目名称:
1、鄂托克前旗木林森林业扶贫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设施农用建设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1〕32号
批准时间:2021.9.18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1〕33号
批准时间:2021.11.10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1〕34号
批准时间:2021.11.10
4、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天康汇通农业有限公司玉米烘干加工与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1〕35号
批准时间:2021.11.10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1〕36号
批准时间:2021.11.10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鄂102X天然气勘探井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1〕37号
批准时间:2021.11.10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1〕71号
批准时间:2021.9.18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1〕72号
批准时间: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