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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1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3 08: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113日我局拟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111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0477-7882801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综合大楼附楼320室、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窗口 

    编:016200 

    

  项目名称 

  1、鄂托克前旗昌丰农牧业有限公司粮食种植烘干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三段地村 

  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昌丰农牧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信德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玉米堆场、烘干成套设施、产品库、饲料加工生产车间,占地面积6647.12㎡,年烘干玉米30000吨、加工饲料15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气:热风炉采用生物质为燃料,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烟囱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浓度限值;除杂车间、饲料加工车间内均建设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无生产污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交由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原粮中的杂质和除杂粉尘可回收后外售给当地居民作家禽饲料,热风炉炉渣及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作为肥料回用于农田。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鄂托克前旗前靖商贸有限公司粮食烘干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城川镇苏坝海子村 

  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前靖商贸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信德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玉米堆场、烘干成套设施、产品库,占地面积6667㎡,年烘干玉米2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气:热风炉采用生物质为燃料,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烟囱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浓度限值;除杂车间内建设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无生产污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交由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原粮中的杂质和除杂粉尘可回收后外售给当地居民作家禽饲料,热风炉炉渣及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作为肥料回用于农田。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3、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天康汇通农业有限公司玉米烘干加工与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上海庙社区牧业1社 

  建设单位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天康汇通农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信德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2座钢结构罩棚,烘前仓2座,玉米烘干塔1座,办公用房及晾晒场设施,占地面积共计60000m2,分类分区贮存不同种类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热风炉采用生物质为燃料,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烟囱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浓度限值;除杂车间内建设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无生产污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交由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原粮中的杂质和除杂粉尘可回收后外售给当地居民作家禽饲料,热风炉炉渣及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作为肥料回用于农田。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鄂托克前旗润泰农牧业有限公司玉米烘干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城川镇高潮畔村 

  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润泰农牧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玉米仓堆场(进厂玉米)、烘干成套设施、产品棚 (烘干后的玉米),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6667㎡,年烘干玉米33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热风炉采用生物质为燃料,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烟囱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浓度限值;除杂车间内建设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无生产污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交由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原粮中的杂质和除杂粉尘可回收后外售给当地居民作家禽饲料,热风炉炉渣及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作为肥料回用于农田。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鄂102X天然气勘探井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哈沙图嘎查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正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口天然气勘探井,井号为鄂102x井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进一步优化施工平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将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之内,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现场应采取场地硬化、加盖篷布、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密闭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应全封闭存放。应合理安排火炬燃烧时间,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井场放喷天然气经火炬燃烧处理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到废水暂存罐内,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天然气处理厂配套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不得外排。井场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噪声。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井场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固废。严格执行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禁止设置泥浆池。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和压裂返排液,经分类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处理。 

    

  6、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郝 82 井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城川镇新寨子嘎查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口石油资源勘探井,井号为郝82井。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进一步优化施工平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将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之内,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现场应采取场地硬化、加盖篷布、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密闭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应全封闭存放。应合理安排火炬燃烧时间,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井场放空废气经火炬燃烧处理后,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钻井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配置钻井泥浆,完井后运送至配套处理站处理,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暂存罐储存后,定期送生活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得外排。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噪声。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井场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固废。严格执行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禁止设置泥浆池。废弃钻井泥浆和钻井岩屑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压裂返排液暂存于压裂返排液罐,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废油及含油废物采用专用容器盛装,暂存于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政府指定场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7、鄂托克前旗新寨子砖厂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城川镇新寨子村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新寨子砖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信德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31333.33m2拆除现有2座轮窑,新建1座隧道窑、陈化库、制坯车间、存坯车间等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以钻井岩屑、煤矸石、建筑垃圾为原料,年产烧结砖6000万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建设原料库,筛分、破碎设备置于封闭厂房内;原料破碎、筛分、搅拌设备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标准要求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塔”处理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后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脱硫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交由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除尘灰、废坯子、脱硫石膏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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