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2019改版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监管信息

关于2021年7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8 08: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7月28日我局拟对1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0477-7882801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综合大楼附楼320室、

  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窗口

  邮  编:016200

  项目名称:

  1、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茂6井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羊场壕村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口石油资源勘探井,井号为茂6井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平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将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之内,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现场应采取场地硬化、加盖篷布、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密闭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应全封闭存放。应合理安排火炬燃烧时间,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井场放空废气经火炬燃烧处理后,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配置钻井泥浆,完井后运送至配套处理站处理,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暂存罐储存后,定期送生活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得外排。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井场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禁止设置泥浆池。废弃钻井泥浆和钻井岩屑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压裂返排液暂存于压裂返排液罐,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废油及含油废物采用专用容器盛装,暂存于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政府指定场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2、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郝64井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羊场壕村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口石油资源勘探井,井号为郝64井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平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将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之内,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现场应采取场地硬化、加盖篷布、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密闭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应全封闭存放。应合理安排火炬燃烧时间,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井场放空废气经火炬燃烧处理后,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配置钻井泥浆,完井后运送至配套处理站处理,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暂存罐储存后,定期送生活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得外排。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井场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禁止设置泥浆池。废弃钻井泥浆和钻井岩屑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压裂返排液暂存于压裂返排液罐,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废油及含油废物采用专用容器盛装,暂存于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政府指定场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3、长城钻探苏39-1勘探井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拜图嘎查

  建设单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1口天然气勘探井,井号为苏39-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平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将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之内,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现场应采取场地硬化、加盖篷布、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密闭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应全封闭存放。应合理安排火炬燃烧时间,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井场放喷天然气经火炬燃烧处理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收集到废水暂存罐内,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天然气处理厂配套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不得外排。井场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井场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禁止设置泥浆池。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和压裂返排液,经分类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处理。

  4、长城钻探苏39-2勘探井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拜图嘎查

  建设单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1口天然气勘探井,井号为苏39-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平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将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之内,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现场应采取场地硬化、加盖篷布、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密闭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应全封闭存放。应合理安排火炬燃烧时间,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井场放喷天然气经火炬燃烧处理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收集到废水暂存罐内,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天然气处理厂配套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不得外排。井场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井场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禁止设置泥浆池。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和压裂返排液,经分类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处理。

  5、长城钻探苏39-3勘探井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拜图嘎查

  建设单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1口天然气勘探井,井号为苏39-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平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将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之内,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现场应采取场地硬化、加盖篷布、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密闭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应全封闭存放。应合理安排火炬燃烧时间,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井场放喷天然气经火炬燃烧处理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收集到废水暂存罐内,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天然气处理厂配套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不得外排。井场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井场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禁止设置泥浆池。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和压裂返排液,经分类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处理。

  6、长城钻探苏39-6勘探井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乌提嘎查

  建设单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1口天然气勘探井,井号为苏39-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平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将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之内,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现场应采取场地硬化、加盖篷布、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密闭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应全封闭存放。应合理安排火炬燃烧时间,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井场放喷天然气经火炬燃烧处理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收集到废水暂存罐内,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天然气处理厂配套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不得外排。井场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井场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禁止设置泥浆池。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和压裂返排液,经分类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处理

  7、长城钻探苏39-7勘探井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拜图嘎查

  建设单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1口天然气勘探井,井号为苏39-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平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将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之内,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现场应采取场地硬化、加盖篷布、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密闭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应全封闭存放。应合理安排火炬燃烧时间,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井场放喷天然气经火炬燃烧处理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收集到废水暂存罐内,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天然气处理厂配套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不得外排。井场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井场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禁止设置泥浆池。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和压裂返排液,经分类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处理。

  8、长城钻探苏39-11勘探井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公乌素嘎查

  建设单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1口天然气勘探井,井号为苏39-1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平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将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之内,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现场应采取场地硬化、加盖篷布、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密闭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应全封闭存放。应合理安排火炬燃烧时间,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井场放喷天然气经火炬燃烧处理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收集到废水暂存罐内,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天然气处理厂配套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不得外排。井场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井场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禁止设置泥浆池。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和压裂返排液,经分类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处理。

  9、长城钻探苏39-18勘探井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拜图嘎查

  建设单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1口天然气勘探井,井号为苏39-1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平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将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之内,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现场应采取场地硬化、加盖篷布、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密闭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应全封闭存放。应合理安排火炬燃烧时间,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井场放喷天然气经火炬燃烧处理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收集到废水暂存罐内,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天然气处理厂配套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不得外排。井场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井场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禁止设置泥浆池。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和压裂返排液,经分类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处理。

  10、长城钻探苏39-21勘探井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公乌素嘎查

  建设单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1口天然气勘探井,井号为苏39-2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平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将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之内,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现场应采取场地硬化、加盖篷布、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密闭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应全封闭存放。应合理安排火炬燃烧时间,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井场放喷天然气经火炬燃烧处理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收集到废水暂存罐内,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天然气处理厂配套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不得外排。井场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井场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禁止设置泥浆池。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和压裂返排液,经分类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处理。

  11、长城钻探苏39-22勘探井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拜图嘎查

  建设单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1口天然气勘探井,井号为苏39-2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平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将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之内,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现场应采取场地硬化、加盖篷布、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密闭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应全封闭存放。应合理安排火炬燃烧时间,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井场放喷天然气经火炬燃烧处理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收集到废水暂存罐内,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天然气处理厂配套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不得外排。井场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井场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禁止设置泥浆池。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和压裂返排液,经分类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处理。

  12、长城钻探苏39-26勘探井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公乌素嘎查

  建设单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1口天然气勘探井,井号为苏39-2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平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将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之内,严禁乱砍滥伐、随处取土;施工现场应采取场地硬化、加盖篷布、定期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密闭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应全封闭存放。应合理安排火炬燃烧时间,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井场放喷天然气经火炬燃烧处理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收集到废水暂存罐内,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天然气处理厂配套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不得外排。井场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井场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禁止设置泥浆池。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和压裂返排液,经分类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油气田废弃物处置厂处置,不得外排;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处理。

【字体: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