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0年10月30日-11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3日我局对1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0477-788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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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016200
项目名称: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鄂106天然气探井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0〕52号
批准时间:2020.10.30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鄂107天然气探井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0〕53号
批准时间:2020.10.30
3、第三采气厂2020年鄂托克前旗(第二批)产能建设单井工程项目(二)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0〕55号
批准时间:2020.10.30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0〕56号
批准时间:2020.10.30
5、第三采气厂2020年鄂托克前旗(第二批)产能建设单井管线工程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0〕57号
批准时间:2020.10.30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0〕58号
批准时间:2020.10.30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0〕59号
批准时间:2020.11.3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0〕60号
批准时间:2020.10.30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0〕61号
批准时间:2020.11.3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0〕62号
批准时间: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