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
鄂托克前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 2月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旗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食品安全与营养、环境危害因素、学生常见病等预防控制的技术支撑工作,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二)承担制定免疫规划工作方案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开展全旗免疫规划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
(三)承担全旗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撑工作,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四)承担指导和组织应对全旗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开展卫生宣传和教育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承担对基层相关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等工作。
(六)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学检验以及疾病病原生物检测、传染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承担从业健康体检及职业卫生健康的辅助工作。
(七)完成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一)机构基本情况
鄂托克前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人员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7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指导员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
第二部分 2023年疾控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714.32万元,其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22年预算净增加57.03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项目费用。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预算收入714.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4.32万元,占比100%。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支出为71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64万元,占比76.67%;项目支出166.68万元,占比23.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1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4.32万元,占比100%。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714.32万元,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 616.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17万元,占支出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616.08万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9.8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占总支出的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比2022年度下降0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92万元,其中办公费8.22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3.2万元,差旅费8.2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0万元,比2021年度下降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 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疾控中心固定资产1986万元。车辆总数8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主要用于冷链运输、鼠疫野外监测、医疗废弃物拉运。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设置。2023年,我中心对共计10个预算项目设置绩效目标,从预算执行、产出、效益、满意度等多方面对预算项目进行综合绩效管理,占本年财政拨款项目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养老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支出:指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第五部分 2023年鄂托克前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公开表
附表: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0.部门项目支出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