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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8 09:32
 (鄂托克前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详细公开内容请参照《操作规程》和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鄂前党编办发202127)文件批复,鄂托克前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挂鄂托克前旗人民防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牌子),为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股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参与全旗人防工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2.承担全旗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全旗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全旗人防工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有关奖项、工法、示范工程评选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3.承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监督管理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4.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提出相关建议;承担建筑节能、城乡减排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绿色建筑、低耗能被动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等方面的技术革新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建设系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推广、技术转让相关工作;承担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5.承担工程(房屋、工程设施、构筑物等)的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震后工程震害调查、评估以及恢复重建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抗震防灾宣传教育和抗震知识普及工作。

6.承担旗本级管理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承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相关建设工程领域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与处理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全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发展状况与前瞻性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承担消防设计与施工质量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负责收集、统计、上报相关消防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执行标准相关信用信息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审验专家库的日常协调维护工作;承担全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7.完成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90.25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0.2535万元,上升100%。变动原因是鄂托克前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财务单独核算所增加。

2022年支出预算190.25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0.2535万元,上升100%。变动原因是鄂托克前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财务单独核算所增加。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90.2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2535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无,上年结转无,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无。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176.45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6.4568万元。

2、公务经费13.79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7967万元。

二、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办公费3万元。

2、印刷费5万元。

3、差旅费1.6万元。

4、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

5、工会经费1.2592万元。

6、福利费0.9375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参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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