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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8 09:27
 (鄂托克前旗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2“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详细公开内容请参照《操作规程》和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鄂前党编办发202127)文件批复,鄂托克前旗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服务中心(挂鄂托克前旗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服务中心牌子),为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股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为拟定城乡建设管理有关政策、制度、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城乡建设管理、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园林绿化等方面政策、制度、技术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相关辅助性工作。

2.承担住建部门负责的历史文化名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保护和传统村落保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3.承担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等指挥信息保障工作。

4.承担人民防空指挥通信信息系统值班执勤工作,收集、处理、传递各类指挥信息

5.承担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系统、指挥通信网络、空情警报预警系统及相关装备设备的维护保障工作。

6.承担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发放任务,保障城市防空警报试鸣等工作。

7.承担旗本级自建人民防空工程、疏散基地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承担全旗人民防空工程、疏散基地平时开发利用等工作。

8.完成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55.8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5.82万元,上升100%。变动原因是鄂托克前旗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财务单独核算所增加。

2022年支出预算55.8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5.82万元,上升100%。变动原因是鄂托克前旗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财务单独核算所增加。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82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无,上年结转无,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无。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46.3453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345351万元。

2、公务经费9.4731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73144万元。

二、2022“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办公费2万元。

2、应刷费3.7200万元。

3、差旅费1万元。

4、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

5、工会经费0.547656万元。

6、福利费0.205488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参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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