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林业生态保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条件成熟的部门公开)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详细公开内容请参照《操作规程》和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保护林业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履行对西鄂尔多斯毛盖图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以及沙化封禁保护区保护职能;制定林业生态保护发展规划,划定林业生态保护红线,采取综合保护措施,优先保护和恢复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的典型区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水源涵养区、沙化土地重点区域等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建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和评价体系,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化沙地、生物多样性和其他专项监测;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非法开垦林地、湿地、沙化封禁保护区和倾倒污染物;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环境保护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履行相关国际公约。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鄂托克前旗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人,实有人员5人;遗属2人,,2021年12月退休一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46.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1.93万元,增长40.18 %,主要是由于工资的增加。
支出预算 146.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1.93万元,增长40.18%,主要是由于工资的增加。。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4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28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4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8万元,占比91.11%;项目13万元,占比8.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林业项目”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6.2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农林水类支出 146.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4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8万元(人员经费118.15万元;公用经费15.13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事业费13万元)。
(一)预算政策性资金0万元。
(二)预算事业费13万元,其中:自然保护区经费13万元
(三)预算政府性基金0万元。
三、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转移支付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参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一、202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