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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信访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3 13:18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信访局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旗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承办中央、自治区、市、旗批办的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结案等工作;负责指导旗直各部门、人民团体及各镇的信访工作。 

(二)负责向旗委、政府和旗领导同志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给旗委、政府和旗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接待来访。 

(三)负责对全旗信访工作协调指导,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总结推广各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协调、督导、办理旗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抓好落实;负责向各镇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负责综合分析研究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向旗委、政府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六)负责指导、维护、管理全旗信访信息系统;负责信访热线电话、网上信访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旗信访工作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抓好信访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信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旗信访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 

(八)负责旗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地方和部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信访工作深入开展。 

(九)办旗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鄂托克前旗信访局前身为旗人民政府来信、来访科,20114月,按照《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前政办发〔201125号)要求,将原鄂托克前旗党委政府信访局职能划入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挂鄂托克前旗信访局牌子。2019年机构改革,旗信访局被列为旗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旗信访局根据职能职责,现设2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综合业务室,1个所属事业单位为联合接访中心 

本单位为鄂托克前旗信访局,所属1级预算单位。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即鄂托克前旗信访局 

鄂托前旗信访局决算编报单位情况报表 

单位名称 

有无下级预算单位 

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个数 

鄂托克前旗信访局 

 

1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209.00万元,收入决算合计209.00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0.00%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合计209.00万元,支出决算合计209.00万元,与预算数差额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0.00%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09.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09.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209.0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1.37万元,增长32.60%;支出总计增加51.37万元,增长32.6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及调资造成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2020年支付2019年购买信访信访视频接访系统款项。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09.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0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0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0万元,占97.10%;项目支出6.00万元,占2.9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9.0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209.0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1.37万元,增长32.60%;支出增加51.37万元,增长32.6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及调资造成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2020年支付2019年购买信访信访视频接访系统款项。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0万元,占97.10%;项目支出6.00万元,占2.9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02万元、津贴补贴81.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0万元,较上年增加32.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调资造成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78.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62万元、差旅费3.01万元、印刷费0.31万元、维护(修)费4.17万元、邮电费1.24万元、培训费4.65万元、劳务费4.2万元、委托业务费3.0万元、福利费0.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9万元,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29.03万元,较上年增加13.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付2019年购买信访视频接访系统部分款项。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27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18.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19.6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强化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8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安排因公出国()活动事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98万元,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等支出,车均运维费0.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2020年没有对公务用车进行维修。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 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非必要不接待,2020年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个,共涉及资金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 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 ”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期值,并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2件特殊疑难信访事项,提高了“事要解决”的资金保障能力,推进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解决,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标,切实保障了群众权益。 

(二)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分。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局按照“突出疑难、个案救助、解决问题、专款专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将该笔资金用到切实需要解决的特殊疑难信访事项上,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作用,推动了积案妥善解决,确保“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发现信访人的诉求过高,与政策法规规定的补偿范围存在很大差距。原因是多数信访事项因久拖未决造成信访人心理不平衡,信访人因攀比心理追求利益最大化,使项目实施有时遇到一定的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信访人的教育疏导与政策解释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许颖杰 13947716801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鄂托克前旗信访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 

6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6 

6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事项,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2020年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事项2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指标 (50) 

数量指标 

化解特殊疑难复杂信访事项 

20 

≥2 

2 

20 

  

  

  

  

  

  

  

  

  

  

  

  

质量指标 

信访人息诉罢访 

10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解决特殊疑难信访案件 

10 

一年 

一年 

10 

  

  

  

  

  

  

  

  

  

  

  

  

成本指标 

严格控制总成本 

10 

6 

6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出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影响力 

15 

效果显著 

效果明显 

14.8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件化解力度 

15 

长效 

长效 

1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上访群众对信访部门的满意度 

10 

95% 

100% 

10 

  

总分 

100 

  

99.8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鄂托克前旗信访局特殊疑难信访问题项目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是为维护全旗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促成信访合理事项依法有序解决,及时有效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关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相关规定,针对事关民生的“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的信访当事人实施适度救助的专项资金,要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事项,为信访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信访当事人满意度较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鄂托克前旗信访局成立了由财务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宝主任、财务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组,针对2020年度使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进行了自评。 

三、综合评价结论 

本单位自评得分99.98分,自评结论分为“优秀”。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实际需要,由旗信访局按照资金申报程序向旗财政局提出申请,再由旗财政局全部拨款到位,并由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信访人账户。2020年申请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6万元,实际到位6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0年,使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6万元,化解了2件特殊疑难信访案件,解决了信访人的实际困难,并做到了“案结事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在补助资金管理上,始终坚持“严”字当头,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信访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使用好该笔资金,有效发挥补助资金作用。切实做到了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性分析: 2020年,根据需要向旗财财政局申请了6万元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化解了2件特殊疑难信访案件,有效缓解了信访群众困难。 

效率性分析:我局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优先保证的原则保障资金的合理安排。2020年使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6万元,切实化解了2件特殊疑难复杂信访案件 ,做到“案结事了”,信访当事人满意度较高。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信访人诉求过高,与政策法规规定的补偿范围存在很大差距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发现信访人的诉求过高。原因是多数信访事项因久拖未决造成信访人心理不平衡,信访人因攀比心理追求利益最大化,使项目实施有时遇到一定的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信访人的教育疏导与政策解释工作。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42万元,比2019年增加13.08万元,增长2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付了2019年购买信访视频接访系统部分款项。 

本部门2020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8.42万元,比2019年增加13.08万元,增长2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付了2019年购买信访视频接访系统部分款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降低45.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按上级要求采购了信访视频系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用于: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接劝返、调解案件、督查督办、回访、安保维稳值班等事项以及上级政府安排的紧急现场办公活动和其他必须使用公务车辆的事项;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春梅 联系电话:0477-7620228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信访局.docx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信访局公开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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