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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8 09:17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条件成熟的部门公开)

  、转移支付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详细公开内容请参照《操作规程》和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自治区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规规定,研究拟订全旗应急管理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工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五)牵头建立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推动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

  (六)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值守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旗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旗委、旗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七)按权限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指导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职责权限组织协调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推动各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权限协调指挥全旗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旗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旗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拟订防震减灾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建设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工作。

  (十二)依法行使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和旗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察、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旗性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

  (十八)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旗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水平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能源局、旗自然资源局、旗水利局、旗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旗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旗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旗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旗委、旗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对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旗能源局、旗自然资源局、旗水利局、旗气象局、旗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按授权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和火险、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2)旗能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实施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行业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旗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4)旗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实施全旗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统计水利设施受灾情况,提出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和抗旱经费的建议安排,指导实施水利工程应急度凌汛、抗旱项目。

  5)各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旗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水利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旗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

  6)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旗能源局、旗自然资源局、旗水利局、旗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旗应急管理局,以旗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 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旗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3. 1)旗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旗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旗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全旗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旗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旗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电子政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指导全旗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二)应急指挥办公室

  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落实国家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协调全旗范围内的救援力量,并根据需要向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增援工作。

  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的管理、后续保障和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旗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旗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指导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依法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拟订防震减灾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建设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有关国际合作和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旗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全旗城镇、农村牧区、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三)综合业务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地方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举报投诉事项的办理工作。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协调各业务股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旗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察、考核工作。承担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专家库的建设和专家的管理。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

  (四)宣教考务股

  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有关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负责培训机构资质的申报和管理,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鄂前旗应急管理局属于行政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年末实有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5人,同工同酬8人,雇佣工3;在编实有车辆2辆,其他车3辆。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403.6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1.79万元,减少16.8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后人员经费减少。

  支出预算403.6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1.79万元,减少16.8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后人员经费减少。

  (一)2021年预算收入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40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61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0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0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00%。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0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61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0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0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家隐患排查服务费、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综合督察和应急救援工作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03.61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3.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76.22万元、公务29.04万元。

  2.事业费支出:互联网外线2.5万元、应急救援工作经费6.5万元、安全监管综合督察经费20万元、专家隐患排查服务费51万元、宣传教育工作经费15万元、取暖费3.36万元。

  三、2021年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金额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0.00万元、增(减)0.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金额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用于部门公务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清洁和车辆保险费、车均运维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本单位核定车辆编制4辆,其中1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执法执勤车辆(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占1辆车编),现有1辆机要通行用车。

  公务接待预算安排金额0.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25万元,减少3.9%,按相关要求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7.39万元,比2020年123.19万元增加4.2万元,上涨0.03%。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4.1万元,其他交通2万元,互联网外线2.5万元、应急救援工作经费6.5万元、安全监管综合督察经费20万元、专家隐患排查服务费51万元、宣传教育工作经费15万元、取暖费3.36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转移支付。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绩效。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5辆(应急救援中队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车编),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车辆1辆,主要用于灾情核查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主要用于各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的应急救援;我单位价值无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我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参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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