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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作者: 来源: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23 15:12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七、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   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二、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鄂托克前旗机构改革方案》和鄂托克前旗印发的《鄂托克前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经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研究,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旗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旗工作情况。根据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旗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旗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

  (二)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等文稿。

  (三)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政府会议及政府领导同志的会务工作,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旗人民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

  (四)负责旗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五)负责审核各镇人民政府和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旗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旗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办理工作。对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督促检查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对自治区、市和旗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为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九)负责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和会议材料的蒙古文翻译工作,指导全旗政府系统蒙古文翻译和蒙古文网站建设工作。

  (十)负责制定旗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以旗人民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

  (十一)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相关文件,对全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

  (十二)拟订鄂托克前旗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全旗金融业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

  (十三)统筹建立健全地方金融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服务全旗金融业发展。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十四)推动鄂托克前旗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三农三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统筹指导全旗农村信用合作机构改革发展。

  (十五)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协调企业上市挂牌、债券融资和并购重组、再融资工作。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分支机构发展,指导区域性股权市场办事处开展工作。

  (十六)按权限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驻旗分支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十七)按权限规定,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以及权益类、合约类交易场所实施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深化金融区域合作。统筹协调地方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推动金融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健全完善鄂托克前旗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与安全。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负责全旗金融基础数据和信息系统建设管理。

  (二十)负责协调中央驻旗金融管理部门和旗内金融机构。依法依规指导全旗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相关工作。指导有关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规范发展。

  (二十一)负责旗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旗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二十二)指导旗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全旗地方志工作。

  (二十三)管理旗政务服务局。

  (二十四)贯彻落实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旗外事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为旗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十五)承办协调全旗涉外业务和港、澳事务,指导全旗民间对外友好工作。

  (二十六)完成旗委和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室设9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室、政务室、常务室、督查室、文电室(翻译室)、机关党建和信息宣传室、改革和考核室、机关事务和财务管理室、外事管理股。设有事业单位3个,政府政策研究中心、翻译中心、金融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19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10万元。主要是由于2021年金融服务中心以及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独立核算,预算中工资及水费、电费、取暖费减少,使得各项经费均比上年降低,分别为:人员经费由656万元减少至561万元,下降95万元;公务经费由454万元减少至261万元,下降193万元;事业费由396万元减少至374万元,下降22万元。此外我办严格把控办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呈逐年下降趋势。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7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用品、差旅、物业、通讯、网络费用及保障各专项工作组办公条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197万元。用于我单位职工工资561.42万元,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用品、差旅、物业、通讯、网络费用及保障各专项工作组办公条件635.6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0万元。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0万元,比上年降低0.11万元。其中:

  (一)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5.11万元。较上年降低0.11万元,下降

  0.2%,主要是金融服务中心从2021年起独立核算,相应减少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2021年我单位结合公务用车实际情况,对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进行了严格控制。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我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89.55万元,比上年1304.83万元减少215.28万元,下降16.5%。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60万元、邮电费3万元、印刷费30万元差旅费97万元、福利费2.6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65万元、其他373万元,我办全旗重大项目协调经费、保障政府系统运转相关费用以及扫黑除恶工作宣传费用。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办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七、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2021年绩效评价目标的设定,我办将扎实做好政研、政务等工作,按期办理各级来文和涉密机要文件,确保政令畅通有序;组织起草和审核各类公文函电以及领导讲话等文稿,确保行文质量,不断提升以文辅政水平;做好电子政务、翻译和市长热线、旗长信箱转办以及政府信息收集、整理、编发、发布等工作,充分发挥政务信息上传下达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调研、督查等各项协调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的能力;扎实做好法治、外事、机关事务等职能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制度,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保障专项工作组办公条件、改善办公环境、提高专项工作组办公效率;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办公室综合业务能力,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存在转移支付情况。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存在重点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我部门实际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车3辆、应急保障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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