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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说明报告

作者: 来源: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3-19 16:36

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条件成熟的部门公开)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详细公开内容请参照《操作规程》和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利用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政策措施。组织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与编制。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治区制定的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制定的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旗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按照国家制定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城市设计和相关专项规划。拟订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与管理标准。按照程序负责初审、报批旗镇空间规划,重点建制镇、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规划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及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审批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权限核发规划许可。负责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拟订旗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负责督促、收缴各类城建档案,依法进行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城市地理信息的规划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组织政府投资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旗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报批。按权限负责全旗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旗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组织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落实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意见。负责全旗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旗性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

(十六)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行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负责旗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统一管理和协调旗林业和草原局。

(十九)完成旗委、旗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旗自然资源局共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4人。下设办公室(政务中心、事务中心、信息中心、财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地籍测绘股、纪检监察室、法规股、地质矿管股、规划股、用地股、耕保报批中心、土地收购储备整理中心、执法监察大队,规划审验中心派出机构上海庙自然资源分局、敖镇自然资源所、城川镇自然资源所、昂素镇自然资源所。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751.0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97.17万元,降低11.46%,较少主要是我单位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计划支付。支出预算751.0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97.17万元,降低11.46%,较少主要是我单位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计划支付。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751.0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1.02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0  %。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751.0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02万元,占比 100 %;项目支出  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日常公用支出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51.02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83.26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8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方面支出,严格执行一般性支出经费,严控“三公”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567.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98.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辅助性岗位人员、政府雇用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1.29 万元,比上年减少0.18 万元,下降 0.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接待费 1.29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18 万元,下降 12.4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法执行各项预算资金,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法执行各项预算资金,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83.26  万元,(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1.7万元、办公用电费2.5万元、水费0.3万元、培训费0.5万元、取暖费12.12万元、福利费2.79万元、工会经费7.06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自然资源事业经费1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1.28 万元,增加0.7  %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控一般性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政年初下达预算指标进行分季度计划支付。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如单位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应公开空表,并用文字明确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转移支付情况。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107万元,编制绩效指标 4个,其中:我局无民生就业等重点项目。2021年我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 我单位共有车辆 6 辆,其中:编委核定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5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参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表1-表8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说明报告.pdf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相关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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