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2019改版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乡镇和政府部门财务信息

鄂托克前旗文化馆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9 15:57

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条件成熟的部门公开)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文化馆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为中心,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宗旨,为向全旗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组织辅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而设立的综合性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是全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各种文化艺术、文化娱乐活动;组织辅导全旗业余文化创作,指导全旗社区文化建设、全旗各镇文化站(室、社区)等群众文化网络建设;负责全旗民间艺术团组织和艺术指导工作,培养、培训和指导全旗业余骨干;组织各厂矿、企事业、机关、学校、社区、部队等单位开展各种综合性的文化活动和庆祝活动;承办各类文化艺术展览;挖掘、搜集、征集群众文化艺术档案,抢救文化艺术遗产;协调组织各类文化艺术协会;参加有关文化艺术比赛,完成市区级交办的各种演出宣传任务。  

  二机构设置

  文化馆成立于1984年,为独立编制机构、独立核算单位。

核定编制人数为6人,实际编制人数为6人,离岗退养2人,同工同酬1人,雇佣工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安排136.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5万元;公务部分:18.43万元。项目支出42.24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155.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58万元;公务部分:19.27万元。项目支出42.24万元。与上年相比,预算安排增加18.9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增加一名雇佣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09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92万元。由于人员工资增加,增加一名雇佣工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0.1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本年安排公务接待费0.1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0.0万元,差异率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万元,差异率0%,主要原因:由于我单位有公车但没有车编,故无法预算公车运行维护费用。

  四、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运行经费:办公费1.4万元、邮电费3.7万元、福利费1.01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0.4万元、差旅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取暖费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 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预算的绩效目标1项,项目总额40万元,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条件成熟的部门公开)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本单位转移支付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预算的绩效目标2项,项目总额42.25万元,详见附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2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18.03万元,无形资产原值为:1.9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文化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pdf
【字体: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