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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农牧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9 15:18

  

  鄂托克前旗农牧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条件成熟的部门公开)

  、转移支付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详细公开内容请参照《操作规程》和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鄂托克前旗农牧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三牧”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三牧”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拟订“三农三牧”工作的开展规划等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工作。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的建设。

  (三)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经营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指导农牧民筹资筹劳工作。

  (四)贯彻落实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指导农村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牧区产业扶贫工作。

  (五)参与拟定全旗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牧业援外项目。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肉类、奶业、饲草饲料和水产品等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全旗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牧业发展和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八)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定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耕地保护和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及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自治区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负责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农作物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全旗扶持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以及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自治区、市和旗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旗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组织拟订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四)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农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等领域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

  (十六)开展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研究,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行业扶贫开发政策;拟订全扶贫开发工作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全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发展资金分配方案,承担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协调党政干部包联贫困户,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贯彻落实农村牧区贫困人口扶持标准,确定和调整扶贫工作重点镇、嘎查村的数量、范围承担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工作。

  (十七)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因机构改革,鄂托克前旗农牧局内设机构由原来的4个更改增加为10个。分别是办公室、种植业股、养殖业股、产业发展与经济合作股、人居环境工作股、兽医股、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现代农牧业建设管理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牧信息管理股。鄂托克前旗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鄂托克前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鄂托克前旗扶贫开发中心、鄂托克前旗农牧业综合开发中心、鄂托克前旗农机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工作站、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合作经济和产业发展站、鄂托克前旗经济作物工作站、鄂托克前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鄂托克前旗农业农机技术推广站、鄂托克前旗畜牧和水产工作站、鄂托克前旗农业种子管理站。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我单位二级单位兽医局、农业农机技术推广站、水产管理站、家畜改良工作站、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草原工作站、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经济作物工作站、种子管理站都单独预算无需汇总预算,本预算是局本级数据。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4797.01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990.95万元,减少17%,主要是由于本年度项目预算比上年度减少739.74万元;

  2021年,我局支出预算共计4797.01万元,比上年减少990.95万元,减少17%。其中:基本支出834.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5.2万元,公用经费79.37万元),比上年减少251.24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962.44万元,比上年减少739.7万元,减少16%,主要是由于本年度项目预算比上年度减少739.74万元;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479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97.01万元,占比 2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3700万元,占比77%;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0  %。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公共预算支出 479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34.57 万元,占比 22 %;项目预算支出 3962.44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3700万元,占比 9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主要用于农业行政运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797.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7.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7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农林水支出1097.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06.4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1.6万元,比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

  2、公务接待费 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29万元,下降18%,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和机关管理,消减、节约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9.37万元,比上年减少243万元,减少75%。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16.2万元、印刷费8.1万元、咨询费3.8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4.5万元、邮电费9万元、差旅费9.1万元、维修费0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8万元、委托业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9.5福利费3.5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700万元,其中推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预算3700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转移支付情况预算。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我单位有1辆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参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预算公开表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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