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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和相关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8 14:56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旗委政法委是旗委领导、管理全旗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政法队伍建设、执法监督等重要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本委职责分工,本委内设四个科室包括办公室、综治督导室、队伍建设室、维稳指导室。本委下属事业单位1家,为鄂托克前旗社会治综合治理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

2

3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04.3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804.30万元,无变动。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04.3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804.30万元,无变动。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804.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04.3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804.3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415.50万元,增长106.87%,主要原因: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发放法检两院地方聘用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04.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4.3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0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30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4.3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804.3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417.92万元,增长108.16%。主要原因: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发放法检两院地方聘用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04.30元,其中:基本支出804.30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4.3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动。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法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04.30万元,决算支出804.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52.66万元,决算支出5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4.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5.11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编外人员、遗属等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增加385.9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增发放法检两院地方聘用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公用经费129.19万元,主要包括: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印制宣传材料等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制作费等,较上年增加3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印制宣传材料等产生的费用。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73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预算的55.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的50.57%;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3万元,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预算的96.42%。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因为疫情出差和公务接待受限存在差异。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7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万元,占81.25%;公务接待费支出0.70万元,占18.75%。具体情况如下:用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上级督查组的接待工作。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3万元,用于单位公车的加油,过路费等,车均运维费1.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6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的正常保养等费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7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70万元,接待11批次,共接待77人次。主要用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上级督查组的接待工作。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控制在预算内。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12个,实施项目12个,完成项目12个,项目支出总金额0.00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0.0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6万元,比2020年增加6.76万元,增长57.19%,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改革增加工作人员增加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较2020年无变动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6万元,比2020年增加5.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开展政府发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19万元,比2020年增加31.98万元,增长32.89%。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开展执法队伍教育工作。

 本部门2021年度公用经费支出129.19万元,比2020年增加31.98万元,增长32.89%。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开展执法队伍教育工作。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较2020年无变化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75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组织对1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1.8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针对12个项目全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12个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值区间100%80%(含)11个项目、80%60%(含)1个项目、60%0%0个项目。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我委具体目自评综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委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共1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网格员工资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网格员工资经费项目自评得分87分。全年预算数为69万元,执行数为5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网格员工资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69.00

0.00

569.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69.00

0.00

569.00

——

0

——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

 

——

其他资金

0.0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使用网格员工资经费,创新实施“全科网格员”建设工程,近距离听民声、知民情、解民难的同时,又将各项政策及时宣传到群众、将各种关爱及时惠及到城乡居民,将发展机遇传递到网格居民,将治理触角延伸到基层最末梢。

将全旗划分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4个,三级网格84个,四级网格401个,落实专项资金560万元,选聘专职网格员474名,依托24个旗镇村三级标准化综治中心,延伸党建、综治、安全、民生等80多项网格服务事项,切实把社会治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下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430.0

474

12.5

12.5

 

质量指标

全科网格员开展政策宣讲矛盾调解便民代办等70余项服务管理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0

90

%

12.5

12.5

 

时效指标

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率

正向

等于

100.0

100

%

12.5

12.5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数正向

反向

小于等于

569.0

568.8

12.5

1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更利于全面掌握社情民意

定性

 

有所提高

提升

 

30

2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对网格员工作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0

95

%

10

9

 

总分

100

87.0

 

2. 警司联调(社区聘用人员)工作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24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8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警司联调(社区聘用人员)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00

20.00

16.80

10

84.00

8.4

其中:财政拨款

20.00

20.00

16.80

——

84.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免费代写文书、免费咨询、免费调解等,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了一般纠纷向恶性案件的转化,极大地缓解了社会治安的压力,节约了司法成本,维护了社会稳定。

持续推进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我旗信访事项化解工作,交办的54件已化解48件,化解率88.89%。按照《鄂托克前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态化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常态化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涉法涉诉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1件,已化解1件,其余正在组织推进化解。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5.0

5

12.5

12.5

 

质量指标

开展警司联调工作提升矛盾纠纷调解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0

88.87

%

12.5

12.34

 

时效指标

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率

正向

等于

100.0

100

%

12.5

12.5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数

反向

小于等于

20.0

16.8

万元

12.5

1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居民生活安定环境

定性

 

有所提高

提升

 

30

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当事人对所调解结果满意

正向

大于等于

95.0

95

%

10

10

 

总分

100

93.24

 

 

3. 平安建设工作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28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平安建设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0

10.00

1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00

10.00

10.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倾力打造并实施“泰稳和德”社会治理品牌,着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按期高质量完成内蒙古西部牧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任务

及时调整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先后组织召开旗委常委会、政法委员会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等各类会议10余次,及时调度部署、研究解决办法、推动工作落实。对照上级最新要求,聚焦验收指标,按照《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要求,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基本要求和具体测评标准及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目前,63项指标任务已完成50项,剩余指标正在有序推进落实。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相关会议培训调研督查宣传

正向

大于等于

8.0

7

12.5

10.94

 

质量指标

矛盾纠纷化解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0

88.87

%

12.5

12.34

 

时效指标

每半年宣传批次

正向

大于等于

2.0

2

批次

12.5

12.5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数

反向

小于等于

10.0

10

万元

12.5

1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信访矛盾人次治安案件发案率和刑事案件发案率分别下降

定性

 

下降

下降

 

30

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有效改善辖区居民生活安定环境

正向

大于等于

95.0

95

%

10

10

 

总分

100

93.28

 

 

4. 信息平台运行维护工作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34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信息平台运行维护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00

20.00

2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0.00

20.00

20.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研发及运行维护集有实有人口、房屋、行业场所、矛盾纠纷等9大类功能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同步采集基础信息并录入平台数据库,构建起包含社会治安、处所联动、应急处突、民生服务、GPS定位等功能于一体的立体化组织网络,实现“一网采集、资源共享、联动处置”。

在原有“智慧综治”信息系统“9+X”的基础上,增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研判、分流转办等功能,配套研发“智慧综治”微信小程序,实现信息系统、微信小程序、手机APP三端互通,解决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实现综治中心建设智能化。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护数量

定性

 

1.0

1

12.5

12.5

 

质量指标

系统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0

90

%

12.5

11.84

 

时效指标

各项维修维护响应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30.0

30

分钟

12.5

12.5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数

反向

小于等于

20.0

20

万元

12.5

1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渠道提升上报事件处置精细精准度

定性

 

有所提升

提升

 

30

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使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0

95

%

10

10

 

总分

100

94.34

 

 

5. 政法干警人身保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6分。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2.76万元,完成预算的46%。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政法干警人身保险费

主管部门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0

6.00

2.76

10

46.00

4.6

其中:财政拨款

6.00

6.00

2.76

——

46.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我旗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保护干警人身安全,切实解决了政法干警的后顾之忧。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政法干警参保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600.0

691

12.5

12.5

 

质量指标

 政法干警参保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0

96

%

12.5

12.5

 

时效指标

与上年度参保日期衔接

定性

 

每年3—4月之间

3月

 

12.5

12.5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数

反向

小于等于

6.0

2.764

万元

12.5

1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护干警人身安全提高从优待警政策落实

定性

 

有所提升

提升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政法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0

100

%

10

10

 

总分

100

94.6

 

6. “四级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8.75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四级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0

10.00

1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00

10.00

10.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工作力量,实现全天候、全覆盖工作巡查,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提升群众安全感指数,推进“平安鄂前旗、法治鄂前旗”建设。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大力推行“泰稳和德”社会治理工程,创新实施了以“德治、自治、共治、法治”为核心,以“四级联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基础,以“一线工作法”为保障,稳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创建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相关会议培训督查宣传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

12.5

12.5

 

质量指标

矛盾纠纷化解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0

90

%

12.5

12.5

 

时效指标

每半年督查宣传批次

正向

大于等于

2.0

1

批次

12.5

6.25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数

反向

小于等于

10.0

10

万元

12.5

1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办事效率

定性

 

有所提升

提升

 

30

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有效改善辖区居民生活安定环境

正向

大于等于

90.0

90

%

10

10

 

总分

100

88.75

 

7. 社会治理工程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8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8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社会治理工程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0

10.00

8.00

10

80.00

8

其中:财政拨款

10.00

10.00

8.00

——

8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使用“德善草原大美前旗”社会治理工程工作经费,通过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工作力量,实现全天候、全覆盖工作巡查,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提升群众安全感指数,推进“平安鄂前旗、法治鄂前旗”建设。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大力推行“泰稳和德”社会治理工程,创新实施了以“德治、自治、共治、法治”为核心,以“四级联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基础,以“一线工作法”为保障,稳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创建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相关会议宣传调研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

12.5

12.5

 

质量指标

矛盾化解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0

90

%

12.5

12.5

 

时效指标

每半年宣传批次

正向

大于等于

2.0

4

批次

12.5

12.5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数正向

反向

小于等于

10.0

8

12.5

1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办事效率。

定性

 

有所提高

提升

 

30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有效改善辖区居民生活安定环境积极调处化解各矛盾纠纷

正向

大于等于

95.0

95

%

10

10

 

总分

100

68.0

 

 

8. 扫黑除恶工作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5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2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00

20.00

5.00

10

25.00

2.5

其中:财政拨款

20.00

20.00

5.00

——

25.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我旗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扫黑除恶三年来,共核查线索117条,侦破涉恶团伙案件2起、涉恶集团1起,现都已判决;整治各类乱象6815起,立案查处2497起,收缴罚金1914.76万元,建立各类长效机制82份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相关会议培训督查宣传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

12.5

12.5

 

质量指标

涉黑涉恶案件查否办结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0

90

%

12.5

12.5

 

时效指标

每半年督查宣传批次

正向

大于等于

2.0

5

批次

12.5

12.5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数

反向

小于等于

20.0

5

万元

12.5

1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扫除黑恶势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定性

 

有所提升

提升

 

30

2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有效改善辖区居民生活安定环境

正向

大于等于

90.0

90

%

10

10

 

总分

100

90.5

 

9.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74分。全年预算数为80.64万元,执行数为70.46万元,完成预算的87.3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0.64

80.64

70.46

10

87.38

8.74

其中:财政拨款

80.64

80.64

70.46

——

87.38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对我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提升精神病人生活质量,减轻精神病患者亲属的负担,减少城市流浪乞讨的精神病人,保证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城市形象。

全年发放352人监护补贴,未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激事件,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安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严重障碍精神患者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350.0

352

12.5

12.5

 

质量指标

发放精准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0

95

%

12.5

12.5

 

时效指标

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率

正向

等于

100.0

100

批次

12.5

12.5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数

反向

小于等于

80.64

70.46

万元

12.5

1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减少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提升城市形象及文明程度

定性

 

有所提升

提升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救助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0

90

%

10

10

 

总分

100

98.74

 

10. 涉法涉诉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救助工作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2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涉法涉诉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救助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00

20.00

4.00

10

20.00

2

其中:财政拨款

20.00

20.00

4.00

——

2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涉法涉诉救助管理办法,对于双方当事人均为特困群体的案件,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按一定程序给予申请执行人适当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符合救助案件4个,救助4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涉法涉诉救助人数

定性

 

依实际情况确定

4人

 

12.5

12.5

 

质量指标

涉法涉诉救助案件率(符合救助的案件)

正向

大于等于

90.0

100

%

12.5

12.5

 

时效指标

申请人申请救助并审核通过

反向

小于等于

1.0

1

12.5

12.5

 

成本指标

依法依规救助申请人

反向

小于等于

19.0

4

万元

12.5

1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有效减轻被救助者经济负担化解社会矛盾

定性

 

减小

减少

 

30

2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涉法涉诉案件救助对象满意度

正向

小于等于

95.0

95

%

10

10

 

总分

100

90.0

 

11. 2021年旗委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8.25分。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2021年旗委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00

15.00

15.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5.00

15.00

15.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使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通过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核心,抓实综治中心实战化运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化管理服务“三个体系”建设,推进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构建“一核多元、协同联动、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新格局,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使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显著增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更加健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开展区域性突出治安稳定问题重点整治

正向

大于等于

2.0

1

12.5

6.25

 

质量指标

治安案件发案率

定性

 

下降

下降

 

12.5

12

 

时效指标

督查督办调研批次

正向

大于等于

4.0

4

批次

12.5

12.5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数

反向

小于等于

15.0

15

万元

12.5

1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依法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提升经济发展环境

定性

 

有所提高

提高

 

30

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0

95

%

10

10

 

总分

100

88.25

 

12. 反邪教工作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32分。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0.79万元,完成预算的83.16%。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反邪教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5.00

25.00

20.79

10

83.16

8.32

其中:财政拨款

25.00

25.00

20.79

——

83.16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深入开展反对邪教、相信科学的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团结教育绝大多数被骗的群众,依法严惩极少数犯罪分子,坚决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维护辖区稳定,保护人民利益XXX

全年开展宣传12次,培训1次,发放宣传品8000多分极大提高了广大农牧民思想认识,增强了反对和抵制邪教的自觉性。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
开展培训会议宣传

正向

大于等于

12.0

12

12.5

12.5

 

质量指标

信教群众转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0

90

%

12.5

12.5

 

时效指标

每半年宣传批次

正向

大于等于

2.0

2

12.5

12.5

 

成本指标

项目控制预算

反向

小于等于

25.0

20.79

万元

12.5

1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进行教育转化依法处置提升社会治安。

定性

 

有所提高

提高

 

30

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有效改善辖区居民生活安定环境杜绝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邪教事件

正向

大于等于

95.0

95

%

10

10

 

总分

100

93.32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扫黑除恶工作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指标完成情况。

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我旗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扫黑除恶三年来,共核查线索117条,侦破涉恶团伙案件2起、涉恶集团1起,现都已判决;整治各类乱象6815起,立案查处2497起,收缴罚金1914.76万元,建立各类长效机制82份;立案查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0件18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1人,追缴资金83.65余万元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绩效自评的目的是对各项绩效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2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年出预算20万元,全年执行5万,执行率25%,得分2.5分。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相关会议培训督查宣传次数,目标值大于等于8.0次,实际完成8次,分值12.5,得分12.5。

2、质量指标

2)涉黑涉恶案件查否办结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0%,实际完成90%,分值12.5,得分12.5。

3、时效指标

3)每半年督查宣传批次,目标值大于等于2.0批次,实际完成5批次,分值12.5,得分12.5。

4、成本指标

4)项目预算控制数,目标值小于等于20.0万元,实际完成5万元,分值12.5,得分12.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5)扫除黑恶势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目标值有所提升,实际完成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升,分值30,得分28。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6)有效改善辖区居民生活安定环境,目标值大于等于90.0%,实际完成90%,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5分,等级A为。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暂未发现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暂未发现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二)措施及办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制定印发我旗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常态化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活动及重点行业整治行动。

 

以扫黑除恶工作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0.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我委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同嘎拉其其格    联系电话:0477-7629288

附件: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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