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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8 09:34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条件成熟的部门公开)

、转移支付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详细公开内容请参照《操作规程》和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

1.统筹推进委一届任期内对巡察对象的巡全覆盖任务研究提出委巡工作规划和任务安排的建议

2.及时传达上级党委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传达委和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3.开展巡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督促检查新闻宣传等工作

4.向领导小组报告巡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起草领导小组呈报市委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请示、报告

5.协调配合巡做好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移交等工作协调纪检监察、审计、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单位及其他协作单位配合巡组开展工作

6.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负责起草会议材料会议议题提交和决定事项的协调落实组织召开巡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

7.协助巡察组向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期间按规定应当报告和应当由旗委决定的重大事项;审核巡组报送领导小组的巡报告、问题线索报告以及向被巡党组织的反馈意见等材料

8.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会同巡组对被巡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被巡党组织压实整改,推动巡成果有效应用

9.收集管理、统计分析巡察数据,推进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

10.会同有关部门选配巡组干部加强巡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管理监督,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巡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11.管理巡机构专项经费和固定资产

12.办理领导小组交办及需要统筹安排和协调的其他事项。

鄂托克前旗委巡察组职能职责

 1.全面履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各项职能职责承担巡任务,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2.对巡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3.按规定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

4.受领导小组委托,按照规定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有关要求,反馈巡察意见等。

5.巡察工作结束后,经批准,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并会同巡察办督促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6.负责本巡察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情况

20176月,旗委巡察机构正式成立,设一办两组(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2旗委巡察组)。共核定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7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37.19元,支出预算237.19万元。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37.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19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3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9万元,占比87.06%;项目支出30.69万元,占比12.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本级巡察、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37.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7.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237.19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本级巡察、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支出。

2021“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0.56万元,上年预算0.56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收入237.19万元,比上年35.13万元,增幅14.8%,主要原因,巡察机本年度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2021年,支出共计237.19万元,比上年202.06万元,增加35.13万元,增幅14.8%。其中:基本支出206.49(其中:人员经费177.52万元,公用经费28.97万元),比上年增加35.13万元。基本支出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30.69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9万元,上一年预算为28.8万元,增加部分为福利费。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8.38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0.5万元、劳务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福利费0.9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6万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转移支付情况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重点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0辆,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参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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